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同位素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条 非本单位人员使用本同位素实验室,应先写书面申请书,由导师签字后,到本中心办公室办理预约登记手续,经本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第二条 书面申请书应详细写明实验使用时间、实验内容、剂量、使用人员名单。
第三条 做实验室时,应填写同位素使用登记表,并使用所分配的工作位点,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便到别的位点做实验。
第四条 实验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废料自觉存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丢、乱放物品,包括乱丢手套、乱倒废液、废物;注意使用自己的实验用品,包括实验仪器、实验材料等,不得沾污地面、墙壁和其它设备设施。一旦发生污染,必须及时清理干净,以保持本位点和整间实验室清洁。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要求整改。
第五条 做完实验后要收拾好所在的位点的物品,同时进行彻底的清洁卫生,最后由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第六条 对不执行以上规定者,给予停止使用本实验室,并通报批评的处理。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者,需予以赔偿。
基因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