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在站博士后认定助理研究员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内容管理员

各学院、直属系,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人力资源管理处现开展2021年第二批在站博士后助理研究员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版)》 (中大人力资源〔2020〕16号),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博士后人员,进站满3个月后可申请认定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经单位考核认定小组认定,学校批准,可以认定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

本次助理研究员资格认定工作面向学校在站科研博士后,入站时间统计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即2021531日前已入站博士后可提交申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材料准备

(一)纸质申报表填写

1.填写纸质版《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下称“申报表”),纸质申报表,该表格已在入站材料包中发放。

2.申报表请使用正楷认真填写,单位填写“中山大学”,初定职务名称填写“助理研究员”;准确填写入站时间、签名时间及填表时间,按照规定粘贴本人登记照照片;工作经历请覆盖在中山大学工作的经历;工作小结请申请人本人签名。

3.申报表“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一栏需出具详细考核鉴定意见,内容须包括:个人素质,科研素养,科研成果,发展潜力等,合作导师签名;“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一栏由申报人所在学院(系)考核认定小组认定、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4.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提交纸质申报表时需同步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汇总表填写

请填写并提交《在站博士后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申请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需求博士后填报材料,于2021831前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签名盖章纸质版,每人1份;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

3.《在站博士后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申请汇总表》Excel,每人1份;

纸质申报表请交至生物楼214,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cainq3@mail.sysu.edu.cn。

 

联系人:蔡南乔,020-84110794

邮箱:cainq3@mail.sysu.edu.cn

地址:广州校区南校园生物楼214

 

附件:在站博士后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