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附属医院、科研机构: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7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获选人员派出后的薪酬待遇按照我校此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全国计划资助3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等拟进站人员、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等拟进站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新近进站的博士后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和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此前未获得过广东省派出类项目、广东省引进类项目、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且入选后不再同时享受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三、申请程序
(一)公布岗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本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岗位信息于2022年3月1日前发布,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申报系统中均可查阅。
(二)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022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各相关院系、附属医院、科研机构)的人事秘书。
(三)单位审核
各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填写附件1-《2022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22年4月15日前按照下表要求提交材料。
(有意向依托生命科学学院的申请人请尽早与人事秘书取得联系,以便进一步跟进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联系方式:QQ:14724768;电话:020-814110794;邮箱:cainq3@mail.sysu.edu.cn)
类型 |
材料 |
电子版材料 |
1. 2022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 (Excel版本) 2. 2022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申请人无需准备) 3.承诺书 (申请人签字,合作导师签字,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 4.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签字,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 5.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博士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PDF版本)
(以上材料一起压缩后以“院系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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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方式
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组织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2022年7月公布获选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注意时间节点,应将申请材料在申报截止之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 未进站的申请人获选后应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有关规定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3.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开展研究工作,获选人员须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学校说明情况,学校将结合申请人的整体情况及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意见,并将意见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资助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5.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6.如获资助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须将剩余经费及时退回。
7.获资助人员在国(境)外完成科研任务后,须在派出时间结束前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派出时间的延长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
2.承诺书
人力资源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