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在站博士后助理研究员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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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人力资源管理处现开展2023年在站博士后助理研究员资格认定工作,现转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本次助理研究员资格认定面向学校在站科研博士后开展,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博士后进站满3个月后,可申请认定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经博士后所在团队考核、所在院系考核认定小组认定、学校批准,可以认定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

2023年1月31日(含)前已进站博士后可提交申请。进站时间以学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材料准备

(一)纸质申报表填写

1.填写纸质版《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下称“申报表”)。纸质版申报表在博士后入站报到时已随报到材料统一发放,请勿自行打印。如另有需求,请到人力资源管理处人事服务中心(中山楼323室杨老师或325室李老师)线下领取。

2.申报表请使用正楷认真填写,封面单位填写“中山大学”,初定职务名称填写“助理研究员”;准确填写入站时间、签名时间及填表时间,按照规定粘贴本人登记照照片;工作经历请覆盖到在中山大学的博士后工作经历;工作小结请申请人本人签名。申报表请勿留空,如无相关内容请填写“无”。

3.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团队负责人出具,需出具详细考核鉴定意见,请勿仅填写“同意”,意见内容应包括:个人素质,科研素养,科研成果,发展潜力等;“技术负责人签章”由申报人所在团队负责人签名,“行政负责人签章”留空无需填写。

4.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考核小组认定、组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5.申请人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提交纸质申报表时须同步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步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二)汇总表填写

根据申请表内容认真填写《在站博士后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并于4月20日前提交公务网盘:https://pan.sysu.edu.cn:443/link/05AA4108528B5C3696382742E221F0BA。

三、材料提交要求

4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网盘、纸质版交至生命科学楼2号1016室姜老师处。

1.《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签名盖章纸质版1份;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在站博士后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申请汇总表》Excel版1份(上传网盘);

 

附件:1.在站博士后助理研究员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

2.申报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