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博士科学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中博基字〔2022〕14号)要求,学校拟于2023年8月-9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
1. 2023年8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链接: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usertype=bsh),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所在单位。
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博士后进站申请的账号和密码。
2.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3.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4.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四、注意事项
请于2023年8月13日前提交系统,并在博后专研企业微信群中完成填报收集表,逾期不予受理。
1.企业博士后只可向工作站提交申请。
2.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3.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4.在网上申报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预计2023年11月中旬公布资助结果,资助经费预计2023年下半年到校。学校科学研究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处后续将为资助人员办理立项手续。博士后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时间,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在出站前完成资助经费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