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关于评选 李帼仪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奖学基金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为增强鱼类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鼓励中山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从事鱼类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学习和研究,推动相关科研活动的深入和发展,决定设立“李帼仪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奖学基金”。

一、评选对象
        1.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本科生评选年度和其他捐赠奖学金不可兼得;
        2.以鱼类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为研究课题或相关课题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条件
        1.本科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评选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教务系统上的所有科目在参评年度内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4)诚实守信,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
      (5)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公益时不少于10小时;
      (6)具备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或科研创新能力;
      (7)学习成绩优秀,成绩综合评价居班级前列;
      (8)有鱼类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学术论文的同学在满足前四条要求的情况下优先考虑。
      (9)除特别规定外,申请捐赠奖学金同学须被推荐获得上一学年度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或二等)。
        2.研究生(硕士或博士)
      (1)评选基本条件参考《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2021年修订);
      (2)秋季学期未注册的研究生不能申请;
       3)有鱼类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学术论文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奖励名额:
      每年奖励2名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人。经基金委核定,2023年名额,本科生和研究生各评1人

四、评选流程:
1.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1)本科生提交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提交审批表(附件2);

2)推荐信:本科生提交专业教师介绍信2-3封;研究生除提交导师推荐信1封以外,还须提交专业教师推荐信1-2封;

3)成绩单:本科生提交截至上一学年的成绩单1份,并加盖本科教务章;研究生提交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成绩单须有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签章;

4)相关科研或实践成果;

5)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6)其它说明材料。

请申请人于1016日(周17:00点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逾期未交均视作放弃申请以上纸质材料请按上述要求的顺序整理,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提交学大2号楼1019将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上传到网盘:https://pan.sysu.edu.cn:443/link/375E62DEEEBF3B4C531D3A64D61842A1。材料请以“李帼仪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年级+姓名”命名,因同时受理多个奖学金,恕不受理不按要求申请的资料。
2.由管理委员会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小组评审申请材料;
3.评审通过后,获奖名单对外公示3天;
4.公示无异后,两名同学的材料会被提交至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人处,由其确认。获得确认后方可获评此项奖学金

、本奖励实施细则由李帼仪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奖学基金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李帼仪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奖学基金奖学金”奖学金申请

2.生命科学学院李帼仪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奖学基金奖学金”奖学金审批表

3.生命科学学院李帼仪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奖学基金奖学金”奖学金汇总

 

 

李帼仪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奖学基金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生命科学学院

202310月10

(联系人:李老师,020-8411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