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0-2021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各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深化共青团改革,让基层团组织充满活力,发挥团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中山大学“十佳”团委(总支)书记、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
二、申报条件
(一)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生科院可推荐88名)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3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15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籍注册,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生团员须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记录时长不少于20小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各二级团委(总支)的推荐名额不高于各单位团员总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中数据为准)的5%,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生科院可推荐15 名)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现职团干部,截至2021年4月15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作为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2020年“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8.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9.学生团干部应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无挂科记录。
10.推荐名额不高于各单位团支部总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中数据为准)的2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
(三)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生科院可推荐8名)
1.具备“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团支部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3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21年4月15日)。
4.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截至2021年4月15日,任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6.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不高于各单位团支部总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中数据为准)的1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
(四)中山大学十佳团委(总支)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工作能力过硬。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在推动年度重大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着力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以青年的切身实际利益为工作重点,在提升青年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方面有创新、有成绩。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现职团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截至2021年4月15日,累计不少于两年,过去两年内获得过该项荣誉的团委(总支)书记或者副书记不参评。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3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21年4月15日),2020年“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7.各二级团委(团总支)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经组织考察,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上报。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等教育实践活动,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2020年“两制”完成率100%,“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6.支部学风优良。学习氛围浓厚,团员学习态度端正,治学态度严谨,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团员无故缺勤课堂,无考试作弊现象。
7.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2020年对标定级为五星级。
8.各单位可按不高于支部总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中数据为准)10%的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名的按1名计算)推荐支部参评“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等教育实践活动,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学校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围绕学生学业发展主动结合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学生社团。
5.班子建设好。团委(总支)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6.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团员发展工作扎实,2020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率不低于95%,2020年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7.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0年“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9.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
1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过去半年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11.附属医院团组织将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参照以上标准评选。
12.评选名额:全校共计评选10个中山大学红旗团委(总支),和5个专项优秀奖。
专项优秀奖分别为:
(1)中山大学优秀团委(总支)(附属医院团组织):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等工作评比。
(2)中山大学优秀团委(总支)(新建二级团组织):建立时间在2017年9月以后,各方面表现突出的院系团组织。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评选“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
需提供的材料 |
|
1.证明材料 |
① |
团龄证明(团员证图片,注明入团时间);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报到证明(报到截图);团费缴纳证明(有无拖欠情况) |
② |
成绩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得优秀等次证明; |
|
③ |
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证明(可登录页面截图);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
|
④ |
其它证明材料,例如参加或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的证明 |
|
2.奖励证明材料 |
近五年来各类荣誉获奖证明(依自身情况而定,若无即可不提供) |
|
3.申报表 |
附件1申报表 |
|
“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
备注:证明材料和奖励证明按表中顺序分别整理到一个word文件中,还需提交个人用文字描述的事迹材料文档。
(二) 评选“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
需提供的材料 |
|
1.证明材料 |
① |
作为普通团员,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报到证明(报到截图);自身团费缴纳证明(有无拖欠情况) |
② |
作为团干,从事团的工作时长证明;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并完成团干报到证明(可登录页面截图) |
|
③ |
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证明、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证明;2020年“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可登陆页面截屏) |
|
④ |
成绩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得优秀等次证明 |
|
⑤ |
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证明(可页面截图);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
|
⑥ |
其它证明材料,例如参加或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的证明 |
|
2.奖励证明材料 |
近五年来各类荣誉获奖证明(依自身情况而定,若无即可不提供) |
|
3.申报表 |
附件2申报表 |
|
4汇总表 |
“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
备注:证明材料和奖励证明按表中顺序分别整理到一个word文件中,还需提交个人用文字描述的事迹材料文档。
(三)评选“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
需提供的材料 |
|
1.证明材料 |
① |
作为普通团员,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报到证明(报到截图);自身团费缴纳证明(有无拖欠情况) |
② |
作为团支部书记,任团支部书记的工作时长证明;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并完成团干报到证明(可登录页面截图) |
|
③ |
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证明、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证明;2020年“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可登陆页面截屏) |
|
④ |
成绩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得优秀等次证明 |
|
⑤ |
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证明;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可页面截图) |
|
⑥ |
其它证明材料,例如参加或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的证明 |
|
2.奖励证明材料 |
近五年来各类荣誉获奖证明(依自身情况而定,若无即可不提供) |
|
3.申报表 |
附件3申报表 |
|
4.汇总表 |
“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名单汇总表 |
备注:证明材料和奖励证明按表中顺序分别整理到一个word文件中,还需提交个人用文字描述的事迹材料文档。
(四)评选“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
需提供的材料 |
|
1.证明材料 |
① |
支部成员全部入驻智慧团建证明;支部团干部完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证明 |
② |
2020年至2021年期间,支部发展团员数量证明;“推优”入党人数证明 |
|
③ |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证明;开展团课次数证明;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证明;“三会两制一课”证明,2020年“两制”完成率100%;开展其它团员活动证明 |
|
④ |
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2020年对标定级为五星级。(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可页面截图) |
|
⑤ |
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比例、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 |
|
2.奖励证明材料 |
近五年来各类荣誉获奖证明(依自身情况而定,若无即可不提供) |
|
3.申报表 |
附件5申报表 |
|
4.汇总表 |
“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
备注:证明材料和奖励证明按表中顺序分别整理到一个word文件中,还需提交支部用文字描述的事迹材料文档。
四、材料提交要求
- (一)各支部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务必于2021年4月7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zdskyxgb@163.com和纸质版南校园送至生物楼216学工部,东校园送至生科楼218)报送学院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 (二)所有申请材料需提交电子版(一式一份)。
- 个人申报材料需先打包后提交至团支书,打包规则请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11)。
- (三)所有申报材料由各支部团支书进行统一归类打包后发送至学院团委委员团邮箱(zdskyxgb@163.com),打包规则请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11),邮件主题统一标为“五四评优申报材料-团支部名称”。如有材料更新,请在原主题后加入后缀“-版本2”,依此类推。
- (四)参评“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的二级单位团组织须填写《二级团组织工作评价表》(附件9),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需对照《评价表》,分别针对组织建设、思想引领、社会实践、学生组织规范等板块,根据具体要点进行撰写,可参见附件10撰写模板)。
- (五)所有申报材料请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勿分批提交;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字体,正文部分采用仿宋GB2312三号字,27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 五、注意事项
(一)《二级团组织工作评价表》为二级团组织评优最重要的参考材料,请务必认真填写、核对证明,《评价表》涉及的工作评价指标,以2020年5月-2021年4月期间的工作绩效为衡量标准。
(二)各奖项将按照名额分配申报,并按推荐顺序排序,如有超额的,学院团委将直接依据汇总表的推荐名单排序进行裁减。
(三)《汇总表》是学院团委对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的重要依据,如汇总表信息与申报表信息不一致的,将以汇总表信息为准。请各支部务必认真核实汇总表,避免出现错漏。
联系人:江丽梅
联系电话:18020748335
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