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房收费的预通知

发布人:内容管理员

各位老师:

根据总务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公共用房定额核算工作的通知》(总务〔2018443号)要求(见附件),本次公共用房定额核算工作是对各单位20179月至20188月期间所使用的公共用房进行核定收费,相关统计数据基准日为2017930日,学校将在731日前完成房产资源使用费的扣缴工作。

为配合学校该项工作,学院公房收费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7-8月,学院办公室核算各实验团队人员、使用面积与定额面积,初步确定缴费情况;

291-15日,学院办公室与实验团队确认人员、面积及缴费情况;

3915-10月底,扣缴房产资源使用费。 

公房收费标准与上一年度一致(《生命科学学院公共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具体如下:公用房定额面积内,其收费面积按10/平方米/缴纳房产资源使用费由学校全额补贴;核算面积超出定额面积并且超额面积在20%以内(含20%)的部分,按10/平方米/缴纳房产资源使用费;超出定额面积20%以上50%以内的部分,按40/平方米/缴纳房产资源使用费,超额50%以上部分按50/平方米/缴纳房产资源使用费。 

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经费预算与安排,支持并配合学院公房收费工作。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