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缴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按属地管理原则,即广州校区学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将参保及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年度
广州市医保年度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医保费用
(一)广州市医保费暂定343元/人•医保年度(待新缴费文件发布后,多退少补)。
(二)免缴医保费
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可申请免缴医保费用。申请人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当地县级以上民政或残联部门发放的证件(有效的低保证、低收入证或一、二级残疾证)、优抚证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至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医办”)。提交的资料学校初审后报民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个人可免缴医保费。
三、参保
(一)在校学生和休学学生参保
学校将于8月中下旬统一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中划扣医保费(具体扣费时间以会计核算处收费通知为准)。公医办上传扣费成功的学生数据到医保网办系统进行参保缴费;扣费不成功的学生,则暂停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
学生因有其他医疗保障、个人原因或根据学院安排到境外就读而不愿参保的,需在7月15日前提交《不参保确认书》(附件1)至公医办。
(二)延期毕业研究生参保
(1)延期至2020年年底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参加2021年度广州市医保;
(2)延期至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默认参加2021年度广州市医保。如不需参保,请于11月30日前提交《不参保确认书》至公医办。
(三)医保费扣费不成功
学校统一划扣医保费不成功的在校学生(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和休学学生,暂停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如需参保,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自行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sysu.edu.cn)完成网上缴纳医保费手续,逾期不交费者,则视为放弃参加学生医保,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额自付,同时需提交《不参保确认书》至公医办。
(四)在职、委托培养等研究生、外校交换至我校学习的学生及外籍留学生默认不参保,如需参保,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到公医办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四、调整参保校区(园)
因学习、实习或住宿的原因,需在广州校区内调整校园门诊部就医的,或调整到珠海市参保的,请填写《统计表》(附件2),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zdskyxgb@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学号+姓名+东/南校园+调整参保校园”。
逾期不提交调整参保校区(园)的,默认按照教务部或研究生院系统设置的校区(园)进行参保。调整校区(园)参保后,医保年度内不再进行变更(学校统一安排搬迁除外)。
五、毕业生停保
2020年7月中旬,学校统一为毕业生办理停保核销,医保待遇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
六、医保空档期学生医疗费用报销
2020级新生在报到注册日至8月31日、珠海转参广州医保的学生在7月1日至8月31日将出现医保待遇空档期间。为减轻学生负担,解决医保空档期学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学校从学生医保相关经费中按规定进行审核理赔,报销指引详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不参保确认书
2. 中山大学在校学生调整参保校区(园)统计表
3. 学生医保空档期医疗费用报销指引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