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研函〔2020〕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我校研究生中树立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榜样,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我院现开展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我校此次共获得58个推荐名额,学校根据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数量的比例和评选的覆盖面以及培养质量,向各培养单位下达推荐参评名额(我院名额为4人)。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刻苦专研,勤于探索,学风严谨,成绩优良,主要课程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四)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

1. 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 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

三、表彰形式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 提交材料。拟参评的学生,请于4月1日(周三)中午12点前,按要求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dskyxg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WORD+PDF)。

请将推荐表填写好后发给导师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签名,扫描为PDF。“单位推荐意见”请留空由学校填写。

(3)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均应以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单位)。

学术论文:PDF文档及期刊封面、目录,电子版。

其他科研成果、奖状:电子版扫描件。

2. 4月1日(周三)中午12点后,学院学工部整理所有参评学生材料并公示,同时按照评选要求公布参加答辩人员名单,除工作人员统计错漏,一律不接受更改和增加信息,以及增加申请人。

3. 预计在4月3日左右开展线上评审,请准备10分钟PPT(请按附件3准备PPT内容),并提前准备好线上答辩条件(如电脑、网络)。线上答辩结束后将现场公布结果并处理异议。评审结束后,学院公布推荐人员名单并内部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4.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评审后的最终名单按照要求公示7天后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5.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研究生教育领域的权威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网站公示7天。最终获奖名单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示为准。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84113043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