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一、去向统计
请全体同学于1月9日(周四)中午12点前,填写2020年寒假学生去向统计问卷。
问卷网址:https://www.wjx.top/jq/53872772.aspx。
二、安全教育
1. 注意假期安全。放假前,各宿舍要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对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等违规行为加大自查整改力度。各班级可通过主题班会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做好政治安全、人身安全、经济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等教育工作。假期探亲、访友、旅游和留校的同学要注意旅途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回家同学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关好电源,锁好门窗;留校同学要注意防火防盗,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2. 做好寒假规划。寒假返乡期间,积极参加以学术研究、科技发明、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自觉维护社会、校园和谐稳定,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严禁以学校学生社团或学生组织的名义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活动。
3. 按时返校上课。寒假正值春运,要充分估计假期交通运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困难,尽早预订回程车票、船票,保证按时返校上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校,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4. 寒假期间,为使留校学生感受学校大家庭温暖,学校将组织春节学生聚餐活动,并为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春节补助,具体事宜请留意稍后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0年1月8日
附:学习学籍管理的部分相关规定
1.《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持学生证到学院(直属系)办公室办理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两周不履行注册手续的,给予退学处理。
2.《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超过注册规定期限(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3.《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本科生请假7天以内(含7天),由学院(直属系)审批;请假8天以上(含8天),由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批。请假时间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4.《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在学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有突发事件需要处理,可以请事假。事假一般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4天。研究生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指导教师批准;超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含7天)由所在院系领导批准,7天以上的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报研究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