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研究生:

      近日,我校接到《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研函[2019]4号)。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省研究生中树立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榜样,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我校决定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评选范围为正常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在职全脱产),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我校此次共获得49个推荐名额,学校根据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数量的比例和评选的覆盖面以及培养质量,向各培养单位下达推荐参评名额(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我院名额为3)。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或实践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等成绩。

1. 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均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参考最新版的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

2. 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实践创新上取得较好成绩,应有发明专利、或经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

三、表彰形式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 提交材料。拟参评的同学,请于4月28日(周日)中午12点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所在校园学工部,电子版发送至zdskyxg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2)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

“研究生指导教师意见”应由导师填写并亲笔签名,单位推荐意见请留空由学校填写。

3)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

学术论文:PDF文档及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或打印件(提交后不予退回)。

其他科研成果、奖状: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提交后不予退回)。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佐证材料需与推荐表(附件3)装订在一起,每位候选人独立1份。

2. 4月28日(周日)中午12点后,学院学工部整理所有参评学生材料并公示,同时按照评选要求公布参加答辩人员名单,除工作人员统计错漏,一律不接受更改和增加信息,以及增加申请人。

3. 4月30日(周二)上午9点,在生物楼205会议室进行答辩。请准备10分钟PPT(请按附件4准备PPT内容),并提前15分钟到场拷贝资料。下午学院公布推荐人员名单,自4月30日至5月2日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4.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评审后的最终名单公示7天后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5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研究生教育领域的权威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网站公示7天。最终获奖名单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示为准。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84113043

 

附: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资料第一单位的要求

所有参加申请的已发表成果应以中山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提交和填写。

论文的填写方式

     研究生已经发表的论文填写方式应按照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填写:按照论文发表时作者顺序列出全部作者(本人加下划线并加粗)、论文类型(研究论文、综述、评论、摘要等)、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卷期、页码、发表状态(已发表)、杂志当年的影响因子。在线(online)发表但未刊登(没有年份、卷期、页码)的论文,详细填写所有作者(本人加下划线并加粗)、论文类型(研究论文、综述、评论等)、论文题目、期刊名称、online年月、doi、链接地址;缺doi和链接地址之一的论文视均为未发表论文。

应在论文作者姓名后注明第一/通讯作者情况:所有共同第一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通讯作者及共同通讯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唯一第一作者且非通讯作者无需加注。

如果存在共同作者,请写明。例如论文有两个共同第一作者,该生排名第二,正确的格式是“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如果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请在备注中说明。

例如:Tang H, Liu Y, Luo D, Ogawa S, Yin Y, Li S, Zhang Y, Hu W, Parhar IS, Lin H, Liu X, Cheng CH. 科研论文.The kiss/kissr systems are dispensable for zebrafish reproduction: evidence from gene knockout studies. Endocrinology 2015; 156:589-599.[已发表]IF=4.46

投稿阶段和未发表论文不要填写。

专利的填写方式

专利的填写方式是详细填写所有作者,本人加下划线并加粗、专利名称、专利号。

没有获得专利号的专利不要填写。

奖励的填写方式

学生获奖仅填写最重要的三项,请填写获奖年月,获奖名称,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如为优胜奖、最佳XX奖之类,请说明此奖励等级在该奖项中的地位),获奖层次(国家级、省级、校级等),颁奖单位。

发表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作者顺序认定方法

所有论文和科研成果的作者顺序按照实际排名填写。对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以总排名为准,例如:某论文中有两位并列第一作者,论文总排名第三的学生不能被视作第二作者。上述相关成果的排名均指总排名,若前两位是老师,学生在第三位,则该生的排名视作第三;

专利的作者顺序认定与论文相同。

参评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必须提交刊物原样。

所有学生提交的申报资料需要经过导师亲自审核其真实性,并在资料的右上角亲笔签名,导师根据学生的科研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填写导师推荐意见。学院对申报资料不再进行核实,如通过抽查等方式发现不实情况,全院通报批评,取消该生奖助金评选资格且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二等奖助金和其它奖学金,并视情况调减导师招生名额。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