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1-09
已通过硕博连读遴选的硕士研究生和委培的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港澳台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需凭学生身份证件领取盖有“港澳台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字样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取得用人单位接收意向时,才可向学院申请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今年大约在11月底会召开就业动员会,介绍三方协议的签订方法,请在动员会后再领取协议。请到学籍所在校园学工部签领协议书,并按《就业协议书签署流程》(见附件)填写及办理相关手续。
如本人无法亲自领取,请提供授权书(写明未能亲自领取原因,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双方签名)以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就业协议每人只有一份,每份都有条形码(注明了学号、姓名和专业),领取时学工部会在就业系统上登记,无法复制、伪造。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上签字盖章则视为协议生效,签订之后毁约较难,按照往年经验只有以下四种情况可能获批:
1.从非专业对口企业调整至专业对口企业;
2.从非生源地单位调整到生源地就业;
3.到西部、基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工作;
4.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毁约重新发放需要近一个月时间,这也会对新单位的签约造成很大影响,请各位同学在签约前务必谨慎考虑。
联系人:蔡老师(南校园),84113043,生物楼东梯216;
卢老师(东校园),39332856,生命科学学院大楼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