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内地、港澳台学生)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5.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国家各类处分、处罚的;
(2)经导师鉴定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补考、重考的;
(4)1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的;
(5)违反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行为(以正式认定为据)。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
(6)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二、评选对象
1. 宝钢优秀学生奖(内地学生)
1) 评选范围:我院正常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2018级新生除外)。
2) 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②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③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 奖励名额及金额:1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 报送材料:《宝钢奖学金申请表(内地学生)》(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 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1) 评选范围:全校正常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2018级新生除外)。
2) 评选条件:
①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 奖励名额及金额:全校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 报送材料:《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三、评选流程
1. 9月18-19日,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整理汇总后,对材料及参评资质进行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参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如非汇总有误造成的缺失,不予修改,不增补人员。
2. 9月18-19日,学院组织2018学年生命科学学院宝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委员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
3. 9月20日上午,召开生命科学学院2018学年宝钢奖学金评审会议。每位学生的考核包含不超过10分钟的PPT展示和不超过5分钟的答辩环节,展示内容应包括科研成果和公益实践、社会经历(宝钢奖学金评定要求)。现场抽签决定讲演次序。
在评审委员会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学生的科研成果、公益实践、社会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现场公布结果并接受异议,评审委员会现场解答。参加评审的学生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均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在评定结果上签名,不再接受对评审结果的异议。
4. 9月20-25日,将学院宝钢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其它异议(如发现申请者提供不实材料),请在公示期间提交经导师签字后的申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时间:9月18日周二中午12点前。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所在校园学工部,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东校园/南校园+学号+姓名+宝钢奖学金”命名发送至zdskyxgb@163.com。
注:宝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
生科院学工部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