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国(境)内升学登记、回生源地登记、暂不就业申请等手续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生命科学学院各2018届毕业生(正常学制毕业生,不含延期毕业生):

        根据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的有关安排,2018年5月18日至29日是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境)内升学登记等手续的时间。

        除已在就业管理系统(http://careersystem.sysu.edu.cn/login.aspx)上个人确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外,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境)内升学的毕业生[1,2],须在2018年5月18日至29日通过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其他毕业去向管理)向学校提出相应的申请或登记,经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对自己的毕业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默认学校将其就业方案列为回生源地,并办理回生源地派遣手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3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规定,现要求暂无毕业去向的毕业生(1、暂不就业,即指暂时不想就业等于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2、拟升学,即暂不打算就业,继续准备下一年度的国内升学考试;3、拟出国出境,即暂不打算就业,继续准备申请下一年度的出国出境学习。)须于5月29日之前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www.gradjob.com.cn),进行“暂不就业”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4。

        注意:

        1. 已签就业协议但未交的同学,请尽快交到所在校园学工部;

        2. 已交就业协议但未在就业管理系统中个人确认的同学,请尽快将协议中内容填写后确认,并通知辅导员办理院系确认;

        3. 如果已个人确认但未上传接收函的同学,请尽快取得接收函后上传。如果不确定是否需要接收函,请咨询辅导员。已在就业管理系统个人确认协议书但中心未确认或接收函审核备注为“欠函”或“请提供有人事接收权的接收函”的毕业生,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办理暂缓就业;

        4. 已交就业协议但户口和档案均回生源地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就业管理系统办理回生源地申请;

        5. 请于5月29日前办理以上手续。如果此日期前无法签订就业协议,建议先办理暂缓就业。

        联系方式:蔡老师(研究生),020-84113043;王老师(本科生),020-39332856

 

 

附件:

1. 申请暂缓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2. 回生源地手续办理程序

3. 国(境)内升学手续办理程序

4. 申请暂不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1] 出国出境的毕业生根据档案户口放置需要可选择回生源地或挂靠人才市场(挂靠手续等同签就业协议书);

[2] 继续攻读博士后属于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