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生科院全体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根据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兵役登记的通知》(海府﹝2018﹞1号)的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今年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

二、登记对象

我校全日制适龄男性学生(留学生、港澳台户籍学生除外),适龄指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4周岁。往年已登记的学生为核对验证对象,需统计兵役登记号及相关个人信息。

三、登记方法

1. 尚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学生,应当于2018年4月23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注册后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具体登记步骤可见全国征兵网“一步步教你网上应征报名”教程。

2. 登记完成后,或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的同学,按以下流程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查询网登编号,填写《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附件1】,在4月23日前发送给本班负责人(由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

3.各班负责人收齐后汇总填写《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在4月25日前将文档以“班级+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命名,发送至lsxgb@mail.sysu.edu.cn。

(1)

image-20240204154104-1

 

(2)

image-20240204154109-2

 

(3)

image-20240204154116-3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有义务进行兵役登记。

广东省军区司令部《兵役登记实施办法》相关条款予以进一步明确:第四十二条“适龄公民在升学、办理营业执照、就业时应主动出示兵役证”;第四十九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征兵办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由县级征兵办强制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符合服兵役条件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高校新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复退转军人不必进行兵役登记。

2.兵役登记不等于应征报名参军,如有参军意愿,还需另外网上进行应征报名,并联系学生处人民武装部登记备案。

 

六、咨询方式

研究生:蔡老师,84113043

2014、2015级本科生:王老师,39332856

2016级本科生:刘老师,84110794

2017级本科生:林老师,84113043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