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共青团广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位青年团员:
经省委和团中央批准,共青团广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将于2018年4月底或5月初在广州召开。这次大会是在全省上下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把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把握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要求,突出体现近年来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新成效,认真做好共青团广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为开好大会提供重要组织保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1人
二、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是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努力学习践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
2.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励志勤学,敏于求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突出“知青少年、懂青少年、爱青少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产生程序
团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代表产生实行全程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多于20%。主要产生程序为:
1.推荐提名。每个团支部推荐代表候选人一名,推荐的候选人请填写附件一发送至邮箱lsxgb@mail.sysu.edu.cn。请各支部在3.2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2.组织考察。由选举单位组织考察工作,对照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团组织、团代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召开常委会,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的意见,并报同级党委审核。
联系人:史可嘉 15626112270
王莹 020-39332856
共青团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