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 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2021、2022级本科生: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2022年5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除2023级新生外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今年转出的转专业学生)。
二、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3.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三)企业、个人或团体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捐赠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一)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指标,按各年级参评奖学金人数和我院实际情况分配。各年级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限名额,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的同学均可申请。
(三)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包括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学业进步奖等若干个,根据实际申请进行评审,申请条件详见附件4。
(四)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另行发文通知。
四、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2—2023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主要如下:
(一)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生申请奖学金
1.9月26日前,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须在奖学金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上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申请条件见附件2)。其中,国家奖学金评选设有答辩环节,答辩内容从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时间3分钟,时间初定在9月27日中午,详情另行通知。初步推荐结果出来后,申请者还须提交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附件模板要求填写( 附件3 )
2.9月27日左右,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进行初评,学生不需要在系统上提交申请。
3.9月27日前,符合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须在奖学金管理系统(xgxt.sysu.edu.cn)上完成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申请。
4.9月27日前,符合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条件(见附件4) 的同学须将《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表》电子版( 见附件5、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dskyxgb@163.com。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不需要在奖学金系统申请。
(三)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 学院按学校要求完成各类奖学金初评。
2. 学院对初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按时报送各项材料。
六、申请要求
1.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请,逾期不受理。
2.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zdskyxgb@163.com, 报送材料命名为“年级+姓名+***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
附件:
1.生命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和填写要求
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生命科学学院)
5.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6.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信息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