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20学年第一学期“全程导师制”成绩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9、2020级本科生: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2020.8修订)》,每位同学需在学期末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同学们在1月6日前与各自的导师进行联系,请导师根据学生本学期的表现严格对照等级为自己所指导的学生评定分数(0-100分)(图一)。
二、请同学们将完成情况和导师评定的成绩填写在附件1并发给班长汇总各班汇总后,将汇总表命名“XX级XX班-本科生导师制学生成绩汇总表”,在1月8日中午12:00前统一发送给兼职辅导员。
三、请同学们将自己的学习记录本交给班长,由班长于1月8日前统一交给兼职辅导员。
四、各年级兼职辅导员联系人:19级:陈炎丽;20级:彭诗棋。
五、注意事项
1. 请同学们注意,导师需要给出等级以及对应的成绩。如果单独提交的是等级,我们将自动认定为该等级的最低分数。
2. 请同学们提醒导师,严格按照等级要求评定分数,并请同学们提供相应的记录及证明材料。如发现评定成绩与等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自动认定为“不合格”。
3. 导师评定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标准,但最终成绩将由成绩评定小组审核后认定。
4. 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表一,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同学们的最终成绩录入,谢谢!
表一. 导师制成绩评定时间节点安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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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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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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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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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学生谈话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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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发通知给学生
2.给导师发邮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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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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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前,学生联系导师,请导师给自己对照等级判分数,将自己的分数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给班长。
2.1月8日前,班长汇总同学们的分数后,统一交给兼职辅导员.
3.1月8日前,将自己的谈话记录本交给班长,由班长统一交给兼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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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学生成绩
2.收集学生记录本
3.检查学生记录本上的谈话记录4.核对学生证明材料与等级是否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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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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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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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各年级班主任代表及年级辅导员组成成绩评定小组,对学生成绩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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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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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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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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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成绩评定具体细则.导师对学生评分细则(左),督导组对导师评分细则(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