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202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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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和我校就业工作安排,为有力有序有效落实好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及时组织2020届毕业生填报就业派遣方案、加强派遣材料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确定前。就业派遣方案确定时间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最新工作通知。

    二、填报范围

    现阶段仅填报派遣至签约单位的就业方案,填报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2020年预毕业学生,不包括国际学生;

    2. 报到证需派遣至签约单位;

    3. 已完成签约手续(即回传协议书阶段完成),具有完备的派遣材料,如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等。

    三、填报流程

    1. 满足填报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平台,选择“就业派遣”栏目,如实填报就业派遣方案并上传相关材料(学生填报指引参见附件)。

    2. 各单位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院校应用系统院校端(简称“省厅系统”),选择“派遣方案管理”模块,审核派遣方案。

    3. 党委学生工作部实时审批派遣方案。

    四、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毕业生及时如实填报就业派遣方案,并认真审核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及派遣材料,确保就业派遣方案准确、规范。省教育厅将在毕业时根据上报的就业派遣方案生成毕业生报到证。学校将按照学生填报的派遣信息进行户档派遣。

    五、其他

    有关其他派遣性质(境内升学、回生源地、暂不派遣等)的填报工作,各单位可关注党委学生工作部的后续工作通知,并根据要求开展。

 

   附件:202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填报指引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4月8日

    (联系人:黄殷、庄艺敏,电话:020-84112080、8411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