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7及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同学:
为做好2017及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2017及2018年毕业生中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填报在职在岗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与学生本人的中山大学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的复印件(代偿金将汇入此银行账户,请勿注销或者解除绑定);
3.中山大学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毕业生工作情况调查表一份(见附件);
4.如果离职离岗,若为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离职离岗后仍符合代偿资格的,需另行提交加盖新岗位所在的就业单位盖章的在岗证明。
二、截止时间
2019年6月17日
三、报送方式
纸质申请材料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熊德龙活动中心501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办公室;邮编:510275;林老师收,电话020-84112084。
电子版扫描件请发至zxdk@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毕业年份、院系、姓名、基层就业在职在岗确认”。
附件:中山大学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毕业生工作情况调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林琳,联系方式:020-8411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