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9届赴基层和西部就业毕业生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毕业生:
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就业的文件精神,引导我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就业工作规程》和《中山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引导和鼓励应届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就业的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我校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2019届赴基层和西部就业应届毕业生进行奖励。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基层就业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就业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的区域确定以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准,奖励省份范围参照国办发〔2001〕14号文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共659个县、市、区)。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二)西部或基层专项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加 “西部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山区计划”、等专项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选调生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加中央及省(区、直辖市)的选调生项目招考并被录取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其中新疆、西藏选调生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四)我校按照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结业生、内招班民族生、定向生、委培生、回生源地二次就业的毕业生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奖励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填写《2019届赴基层和西部就业毕业生奖励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并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和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zbjob@mail.sysu.edu.cn。截止时间为6月10日下午17:00。
符合条件但暂时未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可凭相关单位的录用证明申请奖励。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等项目的应届毕业生无需申报,由学工部根据录取名单以及广东团省委确定的名单进行奖励。符合奖励条件、但暂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可在9月学校表彰西部计划等专项前提出申报,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届赴基层和西部就业毕业生奖励报名汇总表
附件2: 国办发〔2001〕14号文艰苦边远地区名单(共659个县、市、区)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李萍,电话:020-841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