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度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18年5-6月开展在站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进站、延期至2018年7月以后的在站博士后(含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名单详见附件1)。博士后填写自报到之日起,12个月内的科研成果,延期人员填写延期期间的科研成果。
二、考核等级与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控制在考核总人数(不含延期博士后人员)的15%以内。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应参照博士后签订的《岗位聘任协议》,重点考核博士后进站后履行协议和完成原定工作任务的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考核方式
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的考核工作。考核同时采用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两种形式,被考核人应向其指导小组和所在单位提交中期考核表及各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同时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向所在单位报告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
五、考核程序
1、博士后本人填写《中山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企业/基地博士后需填写《中山大学企业/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详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考核期内本人完成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论文版权页、基金中标批文等)。
2、综合测评。由博士后所在单位的博士后工作小组对博士后进行综合测评。
3、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对被考核人员评定单位考核等级,填写《2018年上半年度博士后中期考核统计表》和《2018年上半年度博士后中期考核汇总表》报学校。
4、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5、将《中山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授予奖励证书。
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超过3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的,予以退站处理。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停发学校绩效。3个月后由招收单位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退站处理。
4、被考核人如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作相应处理。
七、材料提交
1、请符合要求的考核人员将个人考核表(附件2),考核汇总表(附件3)填写完毕,附件2需签名后提交纸质版交至生物楼东梯214,电子版提交至:liuydy3@mail.sysu.edu.cn(文件以工资号+姓名+中期考核材料命名),附件3只需提交电子版至邮箱:liuydy3@mail.sysu.edu.cn
2、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4日中午12:00前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度中期考核的博士后名单
附件2:《中山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中山大学企业/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附件3:2018年上半年度博士后中期考核汇总表(理工医科用表)
(联系人:刘洋冬一,联系电话:84110794,邮箱:liuydy3@mail.sys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党务与人事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