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回报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各本科生:
根据回报社会助学金协议要求,现开展2018-2019学年回报社会助学金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新评对象
2018-2019学年在读且准备申请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续评对象
2017-2018学年已获得回报社会助学金且2018-2019学年在读、准备申请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生命科学学院没有学生属于此项。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项目 |
类别 |
资助金额 |
名额 |
备注 |
回报社会助学金 |
新评 |
5000元 |
29 |
1.续评人选不符合申请条件时其名额转入新评名额; 2.助学金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2500元。 |
续评 |
5000元 |
25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学习成绩良好,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年级排名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5.必须参加回报社会助学金见面会(共6次/学年)和社会公益活动(分组进行,次数不定)。见面会和小组公益服务活动一般安排在广州校区,获助学生必须全程参加上述活动,不可无故缺席。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5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新评+姓名”,发送至2637982716@qq.com。
1.《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
2.《回报社会助学金申报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3. 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单,在学院教务部开具(加盖学院教务公章),或在大学服务中心自助打印,扫描为PDF文档文件夹命名为“新评/续评+姓名”。
(二)院系初审及汇总提交材料
院系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及个人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完成审核后提交学生处。
(三)捐赠方初选及面试
捐赠方根据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第一轮初选(新评学生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差额评选,续评符合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学生需于6月9日(周六)下午在南校园参加现场面试(面试名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最终获助名单将于2018学年秋季学期公布。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