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生科院全体本科生: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开展2016—2017学年度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籍在我校的交换生因接受交换学校的原因未能在9月奖学金评选前完成全部学分转换的,且满足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参评。
二、参评条件
参评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规定》第八条;
2.申请参评时,已完成全部交换学习学分的转换;
3.遵守交换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能以一个学期的学分参评奖学金。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等级确定原则
交换生参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申请者参评奖学金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奖学金评选单位的排名确定其获奖等级。申请参评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等于或者超过奖学金评选单位某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的最低成绩,可申请获得同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如果参评单位整体没有参加全校9月份奖学金的评选,则按照一等5%,二等10%,三等15%的比例推荐。
四、参评程序
请有意参评的同学填写《交换生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于12月27日(周三)前发送到所在年级辅导员邮箱。
联系人
2014级 王老师 020-39332856 skydongxiaoqu@163.com
2015级 钟老师 020-39332979 skydongxiaoqu@163.com
2016级 刘老师 020-84110786 liuydy3@mail.sys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