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港澳台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与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搭建我校港澳台学生交流平台,拓宽同学们的胸怀视野,增加同学们领略祖国风光、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机会,同时也帮助同学们了解祖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提高同学们的社会实践与调研能力,学校拟于寒假初组织开展港澳台学生社会实践与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参加对象:在校全日制港澳台学生(含研究生)
2.活动初步日程安排(附件1)
3.学习形式:社会实践、文化体验、流动课堂、情景教学、交流研讨、撰写总结等
4.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认同一国两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富有求知探索和团队协作精神;
(3)综合素质良好,积极担任学生干部,在学业、科研、公益、集体活动、文艺体育某方面表现突出,2016学年度教育部或学校港澳台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5.遴选程序
(1)学生申请:2017年12月1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根据附件1提供的两条线路安排,自愿选择其中一条路线,并按要求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3)、回乡证或台胞证扫描件、“学生外出活动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打印出模版,家长亲笔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院系推荐:12月18日前,院系分开两条考察实践线路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推荐,推荐名单做好排序,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3)学校审核:12月21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名单并通知相关院系。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 申请提交
12月15日前打包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邮件名称:学生名称+港澳台生寒假社会实践申请材料):
1.院系推荐表(附件2);
2.学生申请表,院系填写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
3.学生回乡证或台胞证扫描件;
4.“学生外出活动家长知情同意书”。
(二)活动提交
1.活动结束时提交“活动调查问卷”;
2.2018年1月31日前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模版见附件5)。
联系人:东校区:王老师 39332856
南校区:刘老师 84110786
附件:
1.活动初步日程安排
2.院系推荐表
3.学生申请表
4.家长知情同意书
5.活动总结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