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有效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决定继续开展“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4、15、16级本科生班级。
二、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按《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细则》执行,评选办法参照《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
2、院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公开评选信息,集中讨论评选结果,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3、参评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课堂出勤率高,学习成绩(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优良率达到60%以上(含);
4、参评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测试参测率达100%(参加2016-2017年度体测,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5、对班级成员有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情况、2016-2017学年度有违纪现象并受处分的班级,原则上不受理申请。
6、其中,参加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的的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率(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达到30%以上(含)。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10月28日前,班级向所在院(系)递交参评材料。符合条件班级向所在院(系)提交《优良学风班评选登记表》、《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按《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附页材料(模板)撰写班级总结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量化考核的证明材料)。
2、院系审核:我院组织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与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评班级进行资格审查、各项指标的考核(11月5日前,召开生命科学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展示大会)。本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以评选指标体系的分数为参考依据,向学生处报送我院的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候选名单。初评结果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3、学校复审:学生处对候选班级的材料进行复审。
4、推荐参评校优良学风标兵班:我院根据院系评定结果推荐班级参评校优良学风班评选,名额不超过我院非毕业班班级总数的25%,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其中,可按不超过推荐参评校优良学风班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参评校优良学风标兵班,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
5、11月17日前,学生处召开全校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展示会。展示会现场由评审团进行打分,评审团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以及专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教师评分和学生评分分别占展示分数的50%。展示结束后,将结合《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的总分和展示分数排序产生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先后名次,评选指标体系总分占30%,现场展示分数占70%。
四:材料提交
以上申报和评选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交到各校区学工部辅导员处(南校生物楼219,东校生科楼218);
16级电子版发送至刘老师邮箱:867224090@qq.com
15级电子版发送至钟老师邮箱:zhjchun2@mail.sysu.edu.cn
14级电子版发送至王老师邮箱:wangyn66@mail.sysu.edu.cn
邮件命名:xx年级xx班级优良学风班材料
2017.10.24.
生科院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