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保卫处《关于在全校征集应急管理 优秀宣传作品的通知》
关于在全校征集应急管理
优秀宣传作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国科协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关于推荐应急科普专家和作品的通知》《广东省安委办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一届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评比展播活动的通知》(粤安办〔20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的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二)围绕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三)贴近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宣传需要,贴近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际,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具备及时快捷传播特点,适用于多种媒体平台和场景呈现。
二、作品类别
报送的作品主要包括:视频、图书、设计、美术、摄影、展会和新媒体等7个类别。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时间节点
从2021年1月22日开始至2021年5月15日止。
四、作品报送
在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师生个人报送作品时,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第一届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评比展播活动作品报送表(样表)》及作品和相关材料一同报送到保卫处联系人邮箱,文件压缩打包后统一命名为:“001-类型代码-《作品名称》-单位-(作者)”。保卫处每月收集作品汇总后送党委宣传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
五、作品展播
2021年1月1日至6月1日,在南方新闻网、南方+、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网站、“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分批分类展示初选作品,并在入围“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投票。
活动结束后,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专业机构对获奖作品进行调整修改,汇总建立全省应急管理宣传品数据库并报送优秀作品参评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和应急管理新媒体。
六、评选规则
评选规则见附件。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动融入。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应急作品征集活动作为配合开展校园安全宣传的抓手,主动融入学校和本单位校园安全工作大格局。
(二)广泛发动,突出特色。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本次活动,发动、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充分挖掘本单位优质资源,体现专业和学科鲜明特色,着力提升活动品质。
(三)严格审查,遴选精品。要认真履行审查程序,对推选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艺术性进行重点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作品数量质量,准确把握作品科普、公益的定位,严格征集要求,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能夹杂各类商业宣传推广内容。
八、联系方式
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保卫处,邮编:510275;
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电话: 020-84111792
电子邮箱:adszyb@mail.sysu.edu.cn
附件:1.广东省安委办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一届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评比展播活动的通知
2.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类别及要求
3.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评选规则
4.广东省第一届应急管理优秀宣传作品评比展播活动作品报送表(样表)
保卫处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