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类管理的通知
各实验室: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中大设备〔2020〕2号)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实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的通知》(设备〔2019〕17号)的相关要求,请各实验室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查实验室现存危险化学品,并根据《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实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的通知》(附件1)做好化学品的分级管理。一级危化品由学院集中储存,并按安全特性分类存放;二、三级危化品做好“双人双锁”、“一物一账”的管理要求;四级危化品做好上锁(单锁)和“一物一账”的管理要求;五级危化品按包装规格一次性登记,使用完毕应及时销账,化学品清单张贴在相对应位置的试剂柜门外。
二、对已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化学品,可申请报废,填写《需报废的化学品详细清单》(附件2),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回复本邮箱。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废前,仍需按照相应级别的危化品管理规定执行。
三、对实验室现存继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需配备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afety Data Sheet,英文简称SDS),部分常见化学品的SDS请见附件3,附件3内不包含的化学品,请实验室自行向试剂公司索要或网上下载,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SDS打印悬挂于实验室方便查阅的位置,并根据实验室化学品的变化情况实时更新。
四、请各实验室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三级危化品(精神、麻醉和毒性药品)台账提交至学院安全管理邮箱:skysafety@mail.sysu.edu.cn。
设备处和学院将于七月初开始对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实验室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共建平安实验室环境。
附件:1.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实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的通知。
2. 需报废的化学品详细清单。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熊丽娜,联系电话:8403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