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废物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实验室:

近日,学院发现有个别实验室在搬迁过程中,将危险化学废物随意丢弃在生活垃圾回收站,造成很大安全隐患。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根据公安、环保和交通管理等政府部门对危险物品保存和运输的各项要求,按照“专人管理、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回收、统一处置”的工作原则,现对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工作相关规定和流程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及包装要求

1. 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废物(废液、废固),统一由学校设备处组织收运,严禁私自倒入下水管道或随意堆放填埋,不得与生活垃圾、生物性废物、医疗废物或放射性废物混存。

2. 根据化学特性分类收集与安全存放。品种单一或化学性质接近(以不产生化学反应为前提)且产量较大的废液、固体状废弃化学品统一用塑料废液桶分开盛装;EB胶或少量不宜混合的废液用原试剂瓶收集封装;空的试剂瓶单独分开装箱。

3. 盛装废物的容器(试剂瓶、塑料废液桶等)应确保完好无破损,封口紧密不渗漏,容器外侧应准确标明内装废物的名称或成分。

4. 试剂瓶须用结实不漏底的外包装箱承装,箱内的试剂瓶之间必须用纸皮等材料加以间隔以防相互碰撞。如用纸箱作为外包装箱,则外包装箱的上、下底必须用宽边封箱胶带封好。包装箱的外侧粘贴列明箱内所有废物的 “化学试剂报废清单”。同一个包装箱内,不得混合放入容易产生化学反应的废物。

5. 实验室应选择相对安全的地点暂存危险化学废物,并悬挂或张贴由设备处统一发放的有关警示标识。

6. 易燃易爆化学废物、剧毒化学废物必须在直接包装物的明显位置标明其危险性,单独收集,妥善贮存。鉴于政府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废物的回收处置有特别的报批和运输要求,因此不得与普通危险化学废物混装回收,必须单独填写报废清单,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待落实到资质处置机构后才另行组织回收。

二、“化学试剂报废清单”填写及粘贴要求

1. 空白“化学试剂报废清单”请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网站主页→表格下载→设备管理科栏目下载。

2. 报废清单中的化学试剂名称一律用中文学名填写,不得用俗称。

3. 清单一律用电脑排版打印。

4. 必须确保待收运的普通危险化学废物中不含有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名录”请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网站主页→表格下载→设备管理科栏目下载。

5. “化学试剂报废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电子版需要在每次收运日期之前提交给学院设备秘书审核,另一份粘贴在外包装物上,并且要用宽边封箱胶粘贴牢靠。

三、废物回收时间

 每次回收废物前,学院会在QQ群上公布回收时间,请加入南校区“生科院实验室管理群”(QQ号:250031401);东校园废物回收群(QQ号:307538421)。

四、联系方式

学院设备秘书电话:84110867,13539838805,吴老师

邮箱:wuzhh@mail.sysu.edu.cn

请各实验室按照上述要求予以配合执行,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务必将包装好的废物在收运当天搬至实验室所在楼栋的一楼,并注意防雨防晒。对于违反规定随意丢弃危险实验室废物的实验室,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