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 本科生校级捐赠助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助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捐赠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一)捐赠助学金项目:叶葆定助学金
(二)资助方:叶葆定先生
(三)资助年级:本科生2022级、2023级、2024级
(四)受助名额及金额:1人,5000元/学年
四、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比上学期有较大进步;
3.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含)以下;
4.同等条件下,西藏籍学生优先考虑。
五、评选流程
1.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1)本科生助学金登记表(附件1-1),表内情况说明抬头称呼为“尊敬的叶葆定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2)本科生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1-2);
(3)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4)上学年成绩单原件(需加盖院系教务专用章);
(5)其它说明材料。
请申请人于2025年11月16日(周日) 23:59前提交申请材料,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以文件压缩包形式提交,命名为“叶葆定助学金+本科生+年级+姓名”),电子版逾期未交均视作放弃申请。材料上传到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FE340AECDD024BE8BDC5E8A66E3476AE
文件夹名:叶葆定助学金申请材料
有效期限:2025-11-16 23:59。
纸质版材料:待评选结果公示后再补交纸质版材料。
六、注意事项:
1.每学年分两次发放,按学期发放助学金,每次2500元;
2.获助学年须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励志成长活动。
附件:
1.捐赠助学金相关资料
2.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