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转发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各2025届基层就业毕业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赴基层就业的工作要求,鼓励和支持我校毕业生参军、服务基层和中西部就业,根据《中山大学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实施办法》,现开展2025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工作(第二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励。学校对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的区域确定以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准,奖励省份范围参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名单(附件1)。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专项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项计划的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选调生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加中央及省(区、直辖市)的选调生项目招考并被录取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新疆、西藏定向选调生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四)参军入伍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奖励对象同时符合以上所列奖励项目的,依据最高的奖励项目标准发放毕业生奖励,不可兼得。
二、奖励对象
中山大学2025届非定向毕业生,即按照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且符合奖励条件的非定向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6月已申请的同学请勿重复提交。
三、奖励申报
请各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介(模板参考附件4《个人简介示例》);
②个人清晰原图照片(JPG格式,≥1M,单独提交不嵌入文档);
③表格及证明:填写《2025届基层就业奖励申报汇总表(第二批)》(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形式有就业协议书、录用函、公示截图等可以证明符合奖励范围的材料及扫描件。
请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1月17日(周一)12:00前将申报材料按“学院+姓名+基层就业奖励申报”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zdskyxgb@163.com。
四、奖励审核
(一)学院负责选调生等其他毕业生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公示,校团委、武装部根据培养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分别初审并公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参军入伍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组织复核,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奖励金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奖励名单并组织表彰。学校对获得就业奖励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奖励金,奖励金优先发放至与校园卡关联的银行账户。申请奖励的毕业生所提供银行卡信息须为一类账户,其他类型账户不可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毕业生申报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得奖励的学生,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励证书和奖励金。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获得基层奖励的毕业生将收录入事迹汇编,简介模板参考《个人简介示例》(附件4);个人图片单独提交原图,勿嵌入文档,要求大方清晰,大小1M以上,格式为JPG,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基层就业奖励申报。
附件:1.国人部发〔2006〕61号文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2.2025届基层就业奖励申报汇总表(第二批)
3提交文件参考模板
4.个人简介示例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学院彭老师,电话:020-84114744;校团委林老师,电话:020-84111202;人民武装部谢老师,电话:020-84112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