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老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晓筠

各位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58号)和《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生科〔2026〕20号)相关要求,我院现开展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老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拟申请下一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助研金的入学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以及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
符合奖助金参评资格但不参加奖助金评审的、考核小组建议奖助金等级为二等助研金的博士研究生,下一学年奖助金等级为二等助研金。
二、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奖助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二)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7.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8月15日(周六)12:00前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应的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新增内容和佐证材料。
1.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科研相关申请材料及相应佐证材料(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获奖证书等)从“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成果管理”中获取,需为经研究生秘书审批完成的成果;
2.综合素质测评申请材料(附件2: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学科竞赛、文艺体育、责任担当、评优评先等加分项的证书、截图等证明材料);
3.附件1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应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可另附有签名的PDF扫描版)。
以上材料(附件1、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打包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博士老生奖助金申请材料”按班级提交至网盘:
【2025级2024级2023级2022级 博士生】链接:https://pan.sysu.edu.cn/link/AA24D07A2ECA734E28BF50E6455BFE9453
有效期至:2026/08/15 12:00
提取码:1e8G
4.3分钟以内的PPT,用于公开答辩汇报。答辩汇报时间、地点另作通知,PPT在答辩前三天提交。
成果要求:所有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如有多个署名单位,学院应排在第一署名单位的最前面)。成果的发表或取得时间应在评审学年内(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已接收尚未发表的、正在返修的成果可作为研究进展在答辩时阐述。已用于上一学年度奖助金评审的学术成果,不能作为本次评审成果材料重复提交。
(二)导师审核推荐
        导师应亲自审核学生科研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上审批,根据学生的科研情况和日常表现填写推荐意见。学生最终获得奖助金推荐等级不高于导师推荐等级。
(三)综合素质测评与公示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班委汇总审核本班级思想政治工作和表现等综合测评申请材料。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年级群和班级群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班级或学工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四)公开答辩评审
        参评学生按专业分组进行评审。博士研究生老生奖助金评审采用公开汇报现场答辩或PPT展示形式评审,提前3天公布评审时间、地点。每位博士研究生的汇报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其中PPT汇报不超过3分钟(汇报参评学年内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内容),评审工作小组成员提问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每位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对研究生参评学年内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表现、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独立评分(满分100),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科研测评分。
终审成绩=科研测评分(满分100)+综合素质测评分。按终审成绩在学科组内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各等级奖助金分配名额推荐获奖学生。
(五)结果公示与上报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各学科组评审结果,初评确定奖助金获奖学生名单和推荐等级。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最终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研究生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经导师审核过的书面申诉材料,先由所在学科组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小组予以答复,如仍有争议,则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予以答复。
四、注意事项
(一)博士研究生当年参加开题或中期考核的,未通过科研团队或课题组考核者不得申请第二年的校长奖学金和一等助研金。
(二)学术论文和授权专利仅限绝对排名前三位的作者列为成果,学术报告仅限第一作者列为成果。
(三)获得奖助金资助的研究生须承担科研助手工作。若未按要求承担工作,导师可向党委学生工作部申请减少或中止发放该生当学年的学业助学金和导师配套投入。
(四)学院须于2026年9月18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推荐名单及等级,请各位同学按时提交材料,以免影响评审进度。

联系人:李晓筠老师  联系方式:020-84113043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