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才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
各相关院系、附属医院、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继续实施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全省拟资助100名优秀博士后到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名额及资助方式
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含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为40万元人民币/人,主要用于在站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补贴、住房补助、购买保险及往返差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博士后与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自行协议承担。
2020年度我校计划资助指标为11人,资助对象为我校科研博士后或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省厅进站时间为准),博士毕业年限不超过3年,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派出前取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进站日期应为2019年9月16日之后(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日期为准),申请前须经合作导师和所在单位同意。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以当最新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准)、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博士后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同时符合国家、省关于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
6.专业领域。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海洋经济、现代工程技术、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领域和急需紧缺产业领域。
7.全职在境外工作至少12个月。
8.申请人与人社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以及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项目等不能重复申报,且入选后不再享受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附件1,简称“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成1册,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建议多打印一张申报表的首页作为封面)。同时填写附件2,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
3.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
4.《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
各招收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根据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进行审核推荐,填写单位推荐意见(附件1)和《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申请材料于2020年6月5日前,各单位人事秘书统一交至学校人才发展办公室发展评价科,电子版发到邮箱postdoct@mail.sy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生命科学学院拟申报者请尽快与杨晓玲020-84110794取得联系,并于6月1日前提交电子版至yangxl9@mail.sysu.edu.cn,6月4日前提交纸质版至生物楼214办公室)
类型 |
材料 |
纸质版 |
(1)附件1-申报表及证明材料装订册(一式1册) (2)附件2-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附表 (3)附件3-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汇总表 |
提交至中山大学人才发展办公室发展评价科 地址: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516室 |
|
电子版 |
(1)附件1-申报表(单位盖章签字后PDF扫描件) (2)证明材料(PDF扫描件,分开扫描,按照通知里的内容命名) (3)附件2-附表(Word版本) (4)附件3-汇总表(Excel版本) |
发至电子邮箱:postdoct@mail.sysu.edu.cn |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严格遴选把关,切实把急需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选派到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各单位要参照国家、广东省有关公派出国人员的管理规定,做好资助对象“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的工作,做到派出前有要求、派出后有跟踪和检查、派出后有考核。
3.获资助人员应在2020年11月前完成赴外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资助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5.获资助人员在国(境)外完成科研任务后,须在派出时间结束前及时返校,原则上不接受派出时间的延长申请。
附件:1.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附表
人才发展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