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48 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3年学术交流项目全国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7.入选全国博管办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8.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2023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人事秘书。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
各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填写附件-《202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23年9月10日前按照下表要求,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公务云盘。
类型 |
材料 |
电子版材料 |
1. 202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 (Excel版本) 2. 202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下载,Word版本) 4.相关证明材料(邀请函、会议通知书、会议论文首页、论文已被会议接受的证明) (PDF版本)
(以上 1、3-4一起压缩后以“院系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 |
发至中山大学公务云盘: https://pan.sysu.edu.cn:443/link/9304E7721F25F7398EE09449543BF8A8 有效期限:2023-09-10 23:59 |
(三)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2023年10月公布获选结果。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下“学术交流项目”中查询获选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注意时间节点,应将申请材料于申报截止之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0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