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毕业生: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引导毕业生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离校,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毕业去向登记

可持续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入口申请签订电子协议书,“毕业去向登记”入口实时填报就业信息。

毕(结)业生离校前须在微信小程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毕业去向登记”模块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此项手续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请按照“应报尽报、准确上报、及时更新”的原则,完成去向登记。

(二)档案转递、户口迁移

1. 毕业生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点击“初始档案信息”,凭聘用录用函、调档函、就业协议书或者在职定向委培协议书等证明修改初始档案去向信息,并在附件处上传调档凭据。如后续需再次更改,请在“变更档案去向”模块更新调档信息。

2.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2023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时户口应随本人迁出。

3.毕业生根据《保卫处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在截止时间内填写《毕业生户口迁出情况收集表》,经培养单位初审后提交保卫处审核,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保卫处将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

4.升学本校的学校集体户毕业生,不需要填报《毕业生户口迁出情况收集表》,入学时按照《新生入学指引》中户口迁出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即可完成校区(园)间集体户口迁移。

5.非学校集体户口毕业生

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工作单位,户口迁出所需材料以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

6.各校区(园)保卫办地址、户口迁移联系方式

(1)南校园保卫办:东北区303栋;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0-84111097;

(2)东校园保卫办:行政楼A219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0-39332297。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发放

1. 本科生:6月29日发放,9:00-12:00,生命科学大楼2号楼1017。

2. 研究生:6月28日发放,生命科学大楼2号楼1020 。学生按要求提交论文终稿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环节办好后(离校系统环节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凭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表和研究生证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四)学生证、研究生证注销

 6月30日前,教务部在教务系统、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毕业数据。学生证、研究生证注销在领取证书时由本科教务、研工部统一办理。

(五)离校系统管理

6月15日正式开通离校信息系统。毕业生可登录离校信息系统:https://xgxt.sysu.edu.cn(从学工系统首页“毕业服务”卡片进入“离校系统”),或者登录中山大学企业微信(毕业生:工作台→学生离校手续),查看各手续办理进度,必要手续都是“√”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

(六)党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

毕业生党员须在离校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6月15日前,学院收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的信息。6月28日前学院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广东省党内统计系统为毕业生党员办理转出手续,转出省外的还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介绍信。(具体请咨询所在支部书记)

(七)团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

毕业生团员(包括未满28周岁的党员)须在离校前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缴清至当月的团费,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出省外的还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介绍信。(具体请咨询所在支部书记)

(八)图书归还、研究生论文提交和满意度调查

1. 毕业生离校前可到所在校园图书馆办理图书归还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到校还书,可采用快递方式归还所借图书。图书全部归还后,离校系统自动显示还清状态并停止借书权限。图书还清后,毕业生仍可凭校园卡入馆阅览(指引详见图书馆通知)。

2. 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完毕后,须及时按指引向学院提交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由学院集中移交图书馆(指引详见图书馆通知)。

3. 研究生在离校前,须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s://oldgms.sysu.edu.cn/web/)填写培养质量满意度调查问卷。

(九)欠费缴纳

6月15日前,欠费毕业生及时缴纳所欠费用。

欠缴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请登录“中山大学交费大厅”(http://pay.sysu.edu.cn)或者登录“中山大学企业微信—工作台—交费大厅”,完成线上交费手续。缴费成功后,离校信息系统会在30分钟内更新缴费状态。

毕业生应在离校前缴清所有学费、住宿费欠费,离校信息系统显示为欠费状态的毕业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十)退费办理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1. 10月31日前,学校将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至其银行卡(大学服务中心将配合财务处完成校园卡余额退款工作)。

2.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具体事宜请留意“我的中大—学生工作”栏目通知。

(十一)医保办理

1. 广州校区:广州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学生如需停保,请自行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具体步骤: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激活→切换到“广州”→业务办理“查看更多”→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

毕业生通过“穗好办”APP办理“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更改”,进行一大一小点门诊定点;如网上操作不成功,学生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和广州市社保卡,到广州市任一医保分中心前台办理选点。办理成功后,直接在定点医院刷社保卡结算,不需回学校报销。

2. 暂缓就业毕业生不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3.延期毕业学生如需办理下一年度医保的,请留意7月中旬中山大学统一门户“公告信息”发布的相关通知,此通知也会同步发送至各院系。

4.因各地社保卡制卡要求不同,为了避免影响学生毕业后在其他省市申领社保卡,可在离开所属参保地城市前到银行申请注销社保卡。

(十二)婚育证明办理

有需要办理学生婚育证明的毕业生可于离校前登陆大学服务中心系统(https://usc.sysu.edu.cn)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自行前往各校园大学服务中心的自助服务终端上打印(可委托代办)。

(十三)宿舍退宿及水电费缴纳

1.毕业生离校前到中山大学统一门户“学生工作”查看《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流程指引》的通知,下载并打印《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申请表》,通过水电收费管理系统或在宿舍管理员处缴交水电费,办理申请表上相关事项,将宿舍管理员签字确认的申请表交到各校区(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并在交表后3日内搬离宿舍。

各校区(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联系方式:

校园(区)

地点

电话

南校园

120栋一楼南侧中航物业客服中心

020-84115839

东校园

格致园3号3单元一楼

中航物业服务中心

020-39332808

2.毕业生退宿与宿舍维修翻新及迎新工作紧密相关,各培养单位须按照离校工作时间节点,跟进毕业生离校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离校的毕业生,需委托同学代为办理水电费缴纳、退宿等离校手续(《毕业生离校退宿委托书》可登录总务部网站http://zwc.sysu.edu.cn下载)。

3.毕业生自行将个人所有废弃物品搬离宿舍,堆放在宿舍楼指定地点,保持宿舍干净、整洁。毕业生离校期间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公有财物,不得擅自将宿舍内家具搬离宿舍,故意损坏和拆卸学生宿舍内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的,应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所领取和使用的公物须归还并经宿舍管理员检查验收。

(十四)行李托运及存放

1. 行李托运。6月15日起,学校邀请校外快递公司进入校园为毕业生提供行李托运服务。各校园办理地点为:南校园364栋东侧人行道、138栋西侧小广场;东校园至善园10号与慎思园9号之间校道。

2.行李存放。6月15日起,可办理行李物品集中存放,办理时间:8:00-19:30。

各校区(园)行李存放地点、联系方式:

校园(区)

地点

电话

南校园

体育馆负一层B104

020-84115839

东校园

体育馆负一楼

020-39333766

升学本校的毕业生,由本人填写《毕业生行李暂存承诺书》可登录总务部网站http://zwc.sysu.edu.cn下载)。经学院同意后,将行李打包好存放至各校区(园)集中暂存点。

由于场地有限,原则上一人暂存行李不超过3件/箱,且在每个包装箱上应注明姓名、学号、学院、联系方式,行李中不能放置贵重物品/资料、现金、证件、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易碎物品、动物、植物等。行李物品暂存时间不超过新生报到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可委托同学办理行李暂存。

(十五)毕业生涉税事项提醒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及时领取退税,凡是2023年在学校取得助研津贴等收入并已预扣个人所得税的学生,请于2024年3—6月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手续。

(十六)个人银行卡使用提醒

请相关培养单位协助提醒毕业生:因奖助学金、助研津贴、劳务费、校园卡余额退费未必能在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发放完毕,因此,请务必通知毕业生暂缓注销现用银行卡。如确需注销,建议保留至年末,届时可到开户银行的就近网点办理注销手续。

特别提醒:今年秋季学期,学校将为升学本校的本科生和硕士生新开个人银行卡。届时,如果学生收到的银行卡为二类卡(单日转入及支取限额均为1万元),建议学生到就近的银行网点将此卡升级为一类卡,以便学校能顺利发放奖助金及扣收学杂费等。如前述,建议学生在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所使用的银行卡至少保留至2023年年末。

 

二、其他相关工作

毕业生离校后,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或在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做好实名登记。

 

附件: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周彦敏、李晓筠、彭山珊;联系电话:020-84114734、020-84113043、020-8411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