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光华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5.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国家各类处分、处罚的;

 


2)经导师鉴定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补考、重考的;

 


41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的;

 


5)违反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行为(以正式认定为据)。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二、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 评选条件及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不包括新生及18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的学生)

 


2. 评选比例及金额:各培养单位按在校(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数的5%,生命科学学院名额为32人。奖励金额1500/人。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包括享受奖助金的1415级直博生)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3. 报送材料: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2)个人成绩单(纸质版原件,请自行到南校园三教一楼大学服务中心或东校园行政楼B座一楼大学服务中心,凭校园卡打印)

 


3)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复印件,论文全文)

 


4)《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4. 提交时间:929日周六下午4点前

 


5.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所在校园学工部,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学号+姓名+优秀研究生+南校/东校”命名发送至zdskyxgb@163.com

 


  三、光华奖学金

 


1. 评选条件及范围:品学兼优的正常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参照“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不包括新生及18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的学生)

 


2. 评选名额及金额:全校博士或硕士研究生30人,其中生命科学学院2人,奖励金额5000/人。

 


3. 报送材料: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2)个人成绩单(纸质版原件,请自行到南校园三教一楼大学服务中心或东校园行政楼B座一楼大学服务中心,凭校园卡打印)

 


3)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复印件,论文全文)

 


4)《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相关部门盖章的《中山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

 


4. 提交时间:929日周六下午4点前

 


5.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所在校园学工部,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学号+姓名+光华+南校/东校”命名发送至zdskyxgb@163.com
  四、评选流程

 


1. 929-30日,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整理汇总后,对学生材料及参评资质进行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参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如非汇总有误造成的缺失,不予增补、修改。

 


2. 108-12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专业老师组成评定小组,评定小组同时包括学院副院长张文庆教授。评定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议,评定出获奖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
  五、说明

 


1、申请资料要求

 


     (1)申请资料第一单位的要求

 


      所有参加考核的已发表成果应以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提交和填写。

 


    (2)论文的填写方式
      研究生已经发表的论文填写方式应按照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填写:按照论文发表时作者顺序列出全部作者(本人加下划线并加粗)、论文类型(研究论文、综述、评论、摘要等)、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卷期、页码、发表状态(已发表)、杂志当年的影响因子。在线(online)发表,但未刊登(没有年份、卷期、页码)的论文,详细填写所有作者(本人加下划线并加粗)、论文类型(研究论文、综述、评论等)、论文题目、期刊名称、online年月、doi、链接地址;缺doi和链接地址之一的论文视均为未发表论文。

 


      应在论文作者姓名后注明第一/通讯作者情况:所有共同第一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通讯作者及共同通讯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唯一第一作者且非通讯作者无需加注。

 


      如果存在共同作者,请写明。例如论文有两个共同第一作者,该生排名第二,正确的格式是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如果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请在备注中说明。
      例如:Tang H, Liu Y, Luo D, Ogawa S, Yin Y, Li S, Zhang Y, Hu W, Parhar IS, Lin H, Liu X, Cheng CH. 科研论文.The kiss/kissr systems are dispensable for zebrafish reproduction: evidence from gene knockout studies. Endocrinology 2015; 156:589-599.[已发表]IF=4.46

 


     投稿阶段和未发表论文不要填写。

 


     (3)专利的填写方式

 


     专利的填写方式是详细填写所有作者,本人加下划线并加粗、专利名称、专利号。

 


     没有获得专利号的专利不要填写。

 


     (4)奖励的填写方式

 


     学生获奖仅填写最重要的三项,请填写获奖年月,获奖名称,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如为优胜奖、最佳XX奖之类,请说明此奖励等级在该奖项中的地位),获奖层次(国家级、省级、校级等),颁奖单位。

 


     (5)发表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作者顺序认定方法

 


      所有论文和科研成果的作者顺序按照实际排名填写。对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以总排名为准,例如:某论文中有两位并列第一作者,论文总排名第三的学生不能被视作第二作者。上述相关成果的排名均指总排名,若前两位是老师,学生在第三位,则该生的排名视作第三;

 


      专利的作者顺序认定与论文相同。

 


     (6)参评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必须提交刊物原样。

 


     (7)所有学生提交的申报资料需要经过导师亲自审核其真实性,并在资料的右上角亲笔签名,导师根据学生的科研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填写导师推荐意见。学院对申报资料不再进行核实,如通过抽查等方式发现不实情况,全院通报批评,该生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奖学金。

 


2、各类科研成果情况说明:

 


     (1) 以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SCI论文,或者论文已经在线发表。已经接收但未正式出版/Online的仅供参考,并在论文专著备注处标明文章状态;

 


   (2)以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单位在国家核心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已经接收但未正式出版/Online的仅供参考,并在论文专著备注处标明文章状态;

 


   (3)同一个成果多于一位申请者使用时,请在论文专著备注处标明;

 


   (4)须按照总排名要求写明作(著)者名次,如第三作者(前二共同一作)、共同一作(第二)、第二作者(导师第一)等;

 


   (5) 参加学术会议加分:

 


A: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且有论文被会议论文集全文收集,或论文摘要被大会论文集收集;

 


B: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全国或省级学术会议,且有论文被会议论文集全文收集,或论文摘要被大会论文集收集。

 


   (6)专利、专著或合著,视其出版机构、影响,参考相应的类别评定,须提供专利授权号(ZL+XXXX)而非专利申请号(XXXX),尚未授权的专利请不要列出;

 


   (7)参评论文必须提交发表或收集论文的刊物原样,如论文已被接收,但刊物尚未正式出版,必须提交编辑部的证明文件原件;

 


   (8) 提交的所有科研成果必须在评奖年度范围内,且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之前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9)论文影响因子均指SCI影响因子;

 


   (10)未按上述要求列出科研成果的申请人,将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理:科研成果降低一个档次参评、或直接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11)所有提交材料须由导师签名确认;

 


   (12)申请材料正式提交后,不再接受修改

 


3、提交材料说明:

 


   (1)请确保《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和《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内容一致,评选时将以电子版《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为准。如发现二者内容不一致,将视为“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请各位同学特别留意。

 


   (2)学工部在接收纸质版申请材料时,将同时确认是否已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929日周六下午4点之前无电子版材料,将不接受纸质版材料,请知悉

 

注: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光华奖学金不可兼得;此二项与宝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也不可兼得。

 

 

联系人:蔡老师(南校园),84113043

     卢老师(东校园),39332856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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