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安全第一。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离校工作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排查、早控制、早化解,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二)做好教育引导。开展毕业生爱国荣校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生涯发展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引导毕业生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想国家之所想,应国家之所需,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一大批德才兼备,具有领袖气质和家国情怀的高素质人才,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三)关心关爱学生。深入践行“一线规则”,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围绕学生、服务学生、关爱学生。“一人一策一导师”,指导和帮扶重点群体毕业生,力争学生毕业离校前顺利落实毕业去向。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离校手续,协助毕业生办好各方面事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工作任务
(一)毕业生鉴定
6月8日起可办理毕业鉴定审核盖章工作。各培养单位收齐毕业生鉴定材料,按照《审核盖章时间安排表》(见下表)到各校区(园)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盖章。
校区(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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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盖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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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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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东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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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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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园行政楼A3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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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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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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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校区西教3栋7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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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北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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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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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园办公楼前座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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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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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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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海琴3号C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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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南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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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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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园493栋10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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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人:黄娜,020-84111132,huangna5@mail.sysu.edu.cn)
(二)就业派遣办理
1.6月1日前,各培养单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就业信息系统完成毕业生派遣方案(含户籍、档案等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
2.6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与毕业生核对户口迁移和档案寄出信息;
3.6月22日,各培养单位到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3室领取就业通知书(报到证);
4.6月22日后,各培养单位可在广东省教育厅就业信息系统继续进行毕业生派遣审核。
(工作联系人:林琳,020-84111791;黄殷,020-84112080;jyzx@mail.sysu.edu.cn)
(三)户口迁移
1.离校前落实就业、升学去向的学校集体户毕业生
保卫处根据省厅就业信息系统上的户口迁移信息分批次到公安机关集中办理户口迁出,6月25日前将第一批户口迁移证统一发至培养单位。
2.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学校集体户毕业生
(1)本人选择迁回生源地的,请毕业生登陆就业管理系统登记迁移信息,由保卫处集中办理,6月25日前将第一批户口迁移证统一发放至培养单位。
(2)本人选择集体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的,不需要办理户口迁出。按相关规定,2021届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户口在学校保留最长两年时间,博士研究生户口在学校保留最长五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升学去向的毕业生届时要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择业期过后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将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出。
3.升学本校的学校集体户毕业生
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后按新生入学指南提交相关户籍信息变更材料。
4.非学校集体户口毕业生
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可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各校区(园)保卫办地址、户口迁移联系方式
校区(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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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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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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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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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南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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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栋保卫处一楼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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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411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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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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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北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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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办104室户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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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733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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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羽莹、杨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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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东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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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A座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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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933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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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芳、罗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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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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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行政楼12楼1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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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6-366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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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静、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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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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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公教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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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326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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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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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1.6月26日前,教务部将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至各院系。
(工作联系人:林莉莉,020-84112365)
2.6月23-25日,研究生院将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至各培养单位。
(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联系人:刘鹏,020-8411687;
学位证书发放工作联系人:高正旭,020-84113033)
(五)学生证、研究生证注销
6月30日前,教务部在教务系统、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毕业数据。学生证、研究生证注销由培养单位统一办理。
(本科生工作联系人:唐建萍,020-84112346;
研究生工作联系人:郑润如,020-84111763)
(六)离校系统管理
6月21日正式开通离校信息系统。毕业生和培养单位可登录离校信息系统:https://portal.sysu.edu.cn(从统一门户系统收藏夹的“学生毕业离校”进入或从首页“离校查询”卡片进入),移动端请登录中山大学企业微信(教师:工作台->学生离校工作管理,毕业生:工作台->学生离校手续),查看各手续办理进度,必要手续都是“√”后,各培养单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
(系统咨询:广州、深圳,020-84036866;珠海,0756-3668500;xiabiyu@mail.sysu.edu.cn)
(七)党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
毕业生党员须在离校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6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收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的信息。6月15-18日,各培养单位到党委组织部领取转到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8-25日,培养单位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广东省党内统计系统为毕业生党员办理转出手续,转出省外的还需发放介绍信。(具体指引详见党委组织部通知)
(工作联系人:万永昊,020-84110932;张宇星,020-84110233)
(八)团组织关系转移和管理
毕业生团员(包括未满28周岁的党员)须在离校前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缴清至当月的团费,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毕业生离校前,各二级单位团委(总支)审核学生申请。(具体指引详见校团委通知)
(工作联系人:侯雪莹,020-84112353,zdgqt@mail.sysu.edu.cn)
(九)核查国际学生签证状态
6月25日前,相关培养单位核查境内国际毕业生签证状态,对毕业时间提前的国际学生,督促其办理学习居留许可注销手续;对延期毕业的国际学生,督促其办理学习居留许可延期。完成离校手续的毕业生需在学习居留许可到期前离境。指引详见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邮件通知。
(工作联系人:梁承勇,020-84112460)
(十)图书归还、研究生论文提交和问卷填写
1.毕业生离校前可到所在校区(园)图书馆办理图书归还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到校还书,可采用快递方式归还所借图书。图书全部归还后,离校系统自动显示还清状态并停止借书权限。图书还清后,毕业生仍可凭校园卡入馆阅览(指引详见图书馆通知)。
(工作联系人:彭赟,020-84111992)
2.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完毕后,须及时按指引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由各培养单位集中移交图书馆(指引详见图书馆通知)。
(工作联系人:彭赟,020-84111992)
3.研究生在离校前,须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填写培养质量调查问卷。
(工作联系人:冯伶萍,020-84111699)
(十一)欠费缴纳
6月15日前,相关培养单位提醒、督促欠费毕业生及时缴纳所欠费用。
欠缴学费、住宿费和医保费的毕业生请登录学校交费平台(http://pay.sysu.edu.cn)完成网上交费手续。缴费成功后,离校信息系统会在30分钟内更新缴费状态。毕业生应在离校前缴清所有学杂费欠费,离校信息系统显示为欠费状态的毕业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工作联系人:姜柯柯,020-84113423)
(十二)退费办理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1.10月30日前,学校将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至其银行卡。
(工作联系人:邓瑞玲,020-84113423)
2.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具体事宜请留意我的中大--学生工作栏目通知。
(工作联系人:林琳,020-84111791, linlin85@mail.sysu.edu.cn)
(十三)医保办理
1.广州校区:2021年度广州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21年12月31日,我校将在7月份统一将毕业生名单提交广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停保手续,以便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因广州市网办系统已停止使用,目前新的网办系统仍在开发建设中,具体停保时间以系统上线为准,如毕业生急需停保,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毕业证到附近街道办理停保手续)。
2.珠海校区:2020年度珠海校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7月1日珠海市网上服务系统将自动全部停保。
3.深圳校区:2020年度深圳校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21年8月31日,9月1日深圳市网上服务系统将自动全部停保。如毕业生急需停保,请联系医院管理处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停保手续,电话:020-84114118。
4.暂缓就业毕业生同时停保,不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5.延期毕业研究生医保办理事项,请查看《医院管理处关于做好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缴费的通知》(http://yyglc.sysu.edu.cn/student)。注:因各城市医保政策正在调整中,此通知约7月初挂网。
(工作联系人:吴慧敏,020-84114118)
(十四)婚育证明办理
有需要办理学生婚育证明的毕业生可于离校前登陆大学服务中心系统(https://usc.sysu.edu.cn)提交申请,经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前往各校区(园)大学服务中心自助打印(可委托代办)。
(工作联系人:张鸿燕,020-84110895)
(十五)宿舍退宿及水电费缴纳
1.6月28日前,毕业生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打印《2021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申请表》,通过水电收费管理系统或在宿舍管理员处缴交水电费,办理申请表上相关事项,将宿舍管理员签字确认的申请表交到各校区(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并在交表后2日内搬离宿舍。
各校区(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联系方式
校区(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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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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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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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南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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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栋一楼南侧中航物业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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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411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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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东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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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致园3号3单元一楼中航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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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933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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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北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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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车房楼一楼中航物业办公室(校车停靠点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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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733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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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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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B201大学服务中心丹田物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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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6-366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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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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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园宿舍七栋204丹田物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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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326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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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退宿与宿舍维修翻新及迎新工作紧密相关,各培养单位要按照离校工作时间节点,督促或协助毕业生按时办理退宿等离校环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离校的毕业生,需委托同学或所在培养单位代为办理水电费缴纳、退宿等离校手续(委托书模板可登录总务部网站下载)。不委托他人代办退宿手续的毕业生,需以培养单位名义将其行李物品存放至各校区(园)集中放置地点,有关培养单位需在8月31日前将存放的行李物品做出处置。
毕业生自行将个人所有废弃物品搬离宿舍,堆放在宿舍楼指定地点,保持宿舍干净、整洁。毕业生离校期间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公有财物,不得擅自将宿舍内家具搬离宿舍,故意损坏和拆卸学生宿舍内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的,应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所领取和使用的公物须归还并经宿舍管理员检查验收。
(工作联系人:宋穗斌,020-84110038)
(十六)行李托运及存放
1.行李托运。6月15日起,学校邀请校外快递公司进入校园为毕业生提供行李托运服务。各校区(园)办理地点为:广州校区南校园364栋东侧及132栋西侧、北校园学生第一栋宿舍东侧人行道、东校园至善园10号与慎思园9号之间校道,珠海校区荔园6号架空层校园快递中心,深圳校区西区宿舍一栋一楼。
2.行李存放。6月15日起,可办理行李物品集中存放,存放地点为:广州校区南校园体育馆负一层、北校园31层学生宿舍2楼、东校园体育馆负一楼,珠海校区新体育馆,深圳校区西区宿舍五栋一楼架空层。
升学本校的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交物业公司安排存放至总务部安排的集中存放点,行李物品暂存时间不超过新生入学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可委托所在培养单位办理行李存放。
请各培养单位做好物资保障,为毕业生准备纸箱、包装袋等。
(工作联系人:宋穗斌,020-84110038)
(十七)档案归档
各培养单位应安排专人收集齐全毕业生应归入档案的材料,7月5日后,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通知,按预约时间到学生档案室归档整理毕业生档案。
学生档案室地址:广州校区东校园行政楼A401。
(工作联系人:左珍利、钟春兰,020-39332241, xsda@mail.sysu.edu.cn)
三、其他相关工作
(一)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1.全覆盖开展就业指导。有针对性地对各类毕业生进行就业或深造指导,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与政策、留学与考研指引、模拟面试等方面的专题辅导培训,确保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育人不断线,管理服务不打烊。
2.精准帮扶各类型毕业生。建立毕业生就业台账,包括建档立卡户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帮扶,重点保障、精准帮扶。
3.引导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充分运用政策性岗位,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引导和鼓励学生投身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学校最新发布的健康管理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健康管理。全覆盖、无遗漏做好学生每日健康状况监测,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毕业生毕业安全教育和健康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做好正面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2.加强行为规范。加强在校毕业生的行为规范管理。毕业生在校期间应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
3.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晚点名制度,准确掌握毕业生住宿、健康等各方面的相关情况,对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第一时间按学校相关规程进行处置。
(三)做好学生服务与保障
1.各类材料发放。以方便学生为原则,培养单位整理、装袋需发给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等相关材料,“一人一袋”发给毕业生。
2.行李托运相关工作。在6月15日前,为有行李托运或存放需求的毕业生准备好相应的打包纸箱、包装袋。
3.协助做好特殊类型毕业生离校手续等办理工作。因疫情防控要求,个别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离校的毕业生,离校手续及行李委托须所在培养单位协助跟进办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小组。实行学校、校区(园)、培养单位三级工作机制。各培养单位须成立本单位毕业生离校工作小组,由书记、院长(系主任)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统筹本单位师生员工共同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2.落实主体责任。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离校工作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排查、早控制、早化解,确保毕业生安全平稳离校。
3.制定实施方案。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院一策”“一生一策”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为保障师生安全,学校将密切关注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情况,毕业生离校工作将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
中山大学
2021年6月13日
(联系人:林老师,020-84111791;陈老师,020-84110553;jyzx@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