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学生通过学校组织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享受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被我校录取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的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同一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未办理住房等商业贷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7. 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生在线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学生于2019年9月14日-9月21日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者网上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法见附件1),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所在校园学工部(南校园:生物楼东梯216;东校园:生科大楼218)。
所需纸质版材料如下:
1.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此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另一份单独提交);
2.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3)一份;
3. 《国家助学贷款培训问卷调查表》(附件4)一份;
4.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份;
5. 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6. 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一份;
7. 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A4纸)一份(空白处写明卡号和姓名);
8. 其他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残疾证、父母离异证明、孤儿、受灾等(材料所盖章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方为有效,A4纸);
9.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一份;
10. 《中山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附件6);
11. 未满18周岁的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12. 所有材料必须按照装订顺序排序(附件7、8),用长尾夹夹好,勿装订。
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 《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9);
2. 《2019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明细表)》(附件10)。
以上两份表格请于9月21日(周六)前发送至zdskyxg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东/南校+学号+姓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办理流程
受理流程如下:
1.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举办国家助学贷款宣讲暨资助工作培训会。请有意愿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参加培训会。具体安排如下:
2. 9月21日(周六)前,学生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者网上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提交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纸质材料至所在校园学工部;
3. 9月28日(周六)前,学工部在线审核学生的申请,同时完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纸质材料的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材料交至学生工作管理处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4. 10月10日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的申请;
5. 10月31日前,校园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审核学生的申请,确定贷款学生名单;
6. 11月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学生需把提交给学工部的纸质版材料拍照保留;
2. 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格;
3. 所有的表格、文件资料都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线系统中提交的附件材料必须要字迹清晰页面完整;
4. 所有上交纸质材料应为A4纸大小,如非A4纸大小,请贴在A4纸上;
5. 学生所提交材料的重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收入金额等)不能有任何修改、刮擦、涂划和重笔;
6. 学生提交的材料均须使用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使用传真件;
7. 根据经办银行要求,申请贷款各环节的截止时间是明确的,请同学们注意申请时间,避免因材料反复修改而影响贷款办理。
8. 如有疑问,请联系所在年级辅导员:周老师(2019级本科生),84113043;王老师(2018级本科生、东校园研究生),84110786;高老师(2017、2016级本科生),39332979;蔡老师(南校园研究生),84113043。
附件:1. 中山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指南(学生版)
2.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资料确认书
4. 国家助学贷款培训问卷调查表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6. 中山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
7. 档案袋封面
8. 材料装订顺序
9. 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汇总表
10. 2019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明细表)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