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团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支部:
按照《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实施细则(试行)》(团粤发[2016]9号),现将我院2017-2018年度团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基层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团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作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夯实团的工作基础、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的基本手段。
2、加强管理,规范程序。2017-2018年度的团费收缴工作,各基层团支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缴,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防止遗漏、错误和重复等现象。校团委将进一步严格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有关团内统计数据,核定团费收缴参考标准,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2017-2018年度团费收缴任务。
团费收缴参考标准如下(缴费时间段为2017年9月-2018年8月,毕业班团员以实际离校时间为准):
学生每人每月0.2元,合计一年2.4元(保留团籍的党员可自愿缴纳团费);
已参加工作的团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值。如 :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请2015、2016、2017级各基层团支部书记于2018年7月5日23:00前各支部团费收齐后上缴至组织部珠勒德孜处。(由于临近毕业,请2014级各团支部书记于6月26日23:00前完成上缴工作)各基层团支部书记在收取团费的同时需做好收缴登记,将《2017-2018年度团费交缴情况报告表》见附件发至1976823415@qq.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XX年级XX团支部2018年团费”。
联系人:珠勒德孜·加那提
联系电话:1830909550
共青团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