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档案整理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收集和确认
(一)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填写指引
毕业生请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①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②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③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④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按规定转递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保管。
(二)毕业生请在6月18日17:00前按以下步骤完成档案转递信息填写:
1.登录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查看档案去向”,查看平台根据毕业去向信息生成的档案去向信息;
2.核对档案去向信息:收件单位详细地址、收件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和收件电话等信息核实完整准确,收件地址基本格式为省+市+区(县)+路+号。请本人自行致电联系确认对方可以接收并确保寄送信息无误,投档失败可能导致档案缺失。
3.确认信息无误后,请在附件处上传调档凭证,调档凭证可以是以下其中一类: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少干协议书
(2)定向毕业生:①回原单位:提交定向协议书;②如去新单位:原单位同意证明和新单位接收证明;
(3)非定向毕业生:
①调档函(推荐):联系单位或生源地档案馆开具;
②标明档案接收地址并盖章的相关文件:如聘用录用函、就业协议书等;
③院系委托说明:无以上材料但确认对方可接收的情况下,请打印《毕业生档案派遣证明》(见下页),填写相关信息。
④本校升学同学选择“升学本校”,附件上传录取名单,不需要填其他信息,直接提交,收到调档函后,将调档函交至学工办。
4.复印调档凭证,交至生命科学学院2号楼1019室归档。
5.离校1个月后,可以点击“档案转递查询”模块可查看个人档案邮寄EMS单号和投递进度。中国邮政仅保留一年的转递记录,请大家及时跟进。
所有6月毕业生都需要办理,超时未办理可能会导致档案派遣到错误地址,请大家注意自己的档案安全,及时办理以上手续,谢谢!
附件:毕业生档案派遣证明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6月13日
(联系方式:李晓筠老师,电话:020-84113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