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6学年博士生(一年级)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晓筠

2026级博士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58号)和《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生科〔2026〕20号)相关要求,我院现开展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拟申请2026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助研金的博士新生(2026级)。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以及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助金需单独评审。
符合奖助金参评资格但未参加集中评审的博士新生,下一学年奖助金等级为二等助研金。
二、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奖助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7.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流程
(一)材料提交
        参加本次评审的博士新生,请按要求准备材料,于2026年8月15日(周六)12:00前上传所有申请材料至指定网盘。博士一年级学生的成果获得时间限定为硕士学位攻读期间(硕博连读生则为硕士两年期间)。
申请奖助金的博士新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应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可另附有签名的PDF扫描版);
2.成果佐证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打包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博士新生奖助金申请材料”按专业上传网盘。
【2026级 博士生】链接:https://pan.sysu.edu.cn/link/AABBBF59B883A941D08CCAC53F8481C855
有效期至:2026/08/15 12:00
提取码:J4ni
注意:已按专业分好二级文件夹,请根据入学时的专业,上传至对应的文件夹,请勿传错!
3.3分钟以内的PPT,用于公开答辩汇报。答辩汇报时间、地点开学后另作通知,PPT在答辩前三天提交。
(二)学院汇总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申请材料并公示申请名单,将审核后的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材料提交给各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小组。
(三)公开答辩评审
        根据《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生科〔2026〕20号)开展评审工作,采用公开汇报现场评审方式,答辩预计将于9月上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提前3天公布评审时间、地点)。
(四)结果公示与上报
        奖助金推荐名单经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最终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研究生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经导师审核过的书面申诉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评审重点考察其与招生考试相关的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
(二)博士一年级学生所有已发表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其毕业学校(或入学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其中硕博连读学生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需为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排最先)。
(三)符合奖助金参评资格但未参加集中评审的博士新生,下一学年奖助金等级为二等助研金。
(四)获得奖助金资助的研究生须承担科研助手工作。若研究生未按要求承担以上工作,经培养单位核准后,导师可向党委学生工作部申请减少或中止发放该生当学年的学业助学金和导师配套投入。

联系人:李晓筠老师  联系方式:020-84113043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