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晓筠

各位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58号)和《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生科〔2026〕20号)相关要求,我院现开展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拟申请下一学年一等、二等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以及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开评审。
符合奖助金参评资格但不参加奖助金评审的硕士研究生,下一学年奖助金等级为三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参评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等级。
二、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奖助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二)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7.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8月15日(周六)12:00前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应的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新增内容和佐证材料。
1.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科研相关申请材料及相应佐证材料(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获奖证书等)从“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成果管理”中获取,需为经研究生秘书审批完成的成果;
2.综合素质测评申请材料(附件2: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学科竞赛、文艺体育、责任担当、评优评先等加分项的证书、截图等证明材料)
3.附件1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应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可另附有签名的PDF扫描版);
4.3分钟以内的有声PPT或视频(内容应包括评审学年内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仅二年级)、科研业绩(学术成果)、研究进展和学术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
成果要求:所有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如有多个署名单位,学院应排在第一署名单位的最前面)。成果的发表或取得时间应在评审学年内(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已接收尚未发表的、正在返修的成果可作为研究进展在有声PPT或视频中陈述。已用于上一学年度奖助金评审的科研业绩、学术成果,不能作为本次评审成果材料重复提交。
以上材料(附件1、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有声PPT或视频)打包命名"学号+姓名+专业+硕士奖助金申请材料"按班级提交至网盘。
【2025、2024级硕士生】链接:https://pan.sysu.edu.cn/link/AA2B6AFDFB1FF94558A8D9B47979F4A4DE
有效期至:2026/08/15 12:00
提取码:8Sr8
(二)导师审核推荐
        导师应亲自审核学生科研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上审批,根据学生的科研情况和日常表现填写推荐意见。学生最终获得奖助金推荐等级不高于导师推荐等级。
(三)综合素质测评与公示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班委汇总审核本班级思想政治工作和表现等综合测评申请材料。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年级群和班级群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班级或学工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四)学科组评审
        各学科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小组集体审阅申请人提交的汇报PPT(有声PPT或视频),并结合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材料进行独立评分(满分100),必要时可由组长组织小组内讨论。每名申请人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科研测评分。
终审成绩=科研测评分(满分100)+综合素质测评分。按终审成绩在学科内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学科的各等级奖助金分配名额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助金等级。评审结果向学科内所有导师、参评硕士生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
(五)结果公示与上报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各学科评审结果,初评确定奖助金获奖学生名单和推荐等级。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最终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研究生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经导师审核过的书面申诉材料,先由所在学科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小组予以答复,如仍有争议,则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予以答复。
四、注意事项
(一)学术论文和授权专利仅限绝对排名前三位的作者列为成果,学术报告仅限第一作者列为成果。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的奖助金评审汇报材料同时作为其中期考核正式成绩评定的依据。硕士生须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内参加科研团队或课题组内组织的中期考核,并做不少于15分钟的汇报及答辩,未通过科研团队或课题组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第三学年一、二等奖助金。
(三)二年级硕士生学业成绩评审要素包括:是否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按时完成相应学分的修读,是否存在必修课低于70分或选修课低于60分的情况。
(四)获得奖助金资助的研究生须承担科研助手工作。若未按要求承担工作,导师可向党委学生工作部申请减少或中止发放该生当学年的学业助学金和导师配套投入。
(五)学院须于2026年9月18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推荐名单及等级,请各位同学按时提交材料,以免影响评审进度。

联系人:李晓筠老师  联系方式:020-84113043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