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周彦敏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持续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涵养积极向上的集体文化,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评选对象

(一)述职评议范围

班委团支委、团学组织干部(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生党支部干部(详见附件2文件)。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

2025-2026学年在岗的经学院认定的学生干部,须为全日制在籍学生,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1.班级干部:行政班级班委,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等;班级团支部委员,包括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学生党支部干部,包括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2.团学组织干部:各培养单位团委(团总支)学生干部,包括团委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等学生干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各部门学生干部。

(三)不参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情形

已获得2025-2026学年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会骨干、优秀研究生会骨干等与从事学生骨干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的,述职评议可以被评为优秀,但不参与本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二、评选标准

遵照《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附件1)和《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三、评优名额分配

我院推荐名额共13个。

四、评议评选程序

1.述职评议:按照《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的要求,请各学生组织于2026815日中午12:00前完成述职评议,并以组织为单位将《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干部述职评议表》(附件2-1)、《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干部述职评议测评表》(附件2-2)和《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干部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2-3)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命名为“组织名+2026学生干部述职评议材料”,提交至公务云盘,链接:https://pan.sysu.edu.cn/link/AA98C2FA4FA7A244BD8BDDB83887A1A7C8,文件夹名:2025-2026学生干部述职评议材料,提取码:Ssco

2.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提交: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学生干部于2026823日中午12:00前将《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命名为“生命科学学院+姓名+学号+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学号+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提交至公务云盘进行申报链接:https://pan.sysu.edu.cn/link/AA61CB0E746F6B4B0EBAB91027ACD4ECD8,文件夹名: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材料,提取码:m6de

2.评优组织评定:学院成立评定小组,依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定,形成优秀学生干部初审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评优材料提交:学院将初审名单上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4.公示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

5.公布评定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

五、相关要求

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表彰后,如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附件:

1.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2.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实施细则(试行)及附件

3. 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4.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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