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遴选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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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站及拟进站的科研博士后: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出台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为做好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人选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资助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近三年内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泰晤士报2017-2018版)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3.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4.2016年11月16日之后进站且目前在站的科研博士后,以及拟进站的科研博士后。
5.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6.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珠江人才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等此类项目资助。
二、选拔程序
1.按照“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统一组织选拔,每年一次。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附件1、附件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学历认证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于2018年12月31日17:00前将纸质版提交至生物楼东梯214,电子版发送邮箱:liuydy3@mail.sysu.edu.cn
(2)院系推荐。学院根据博士毕业院校、学术(技术)水平及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的成果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3)择优资助。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拟于2018年1月组织评议,择优资助。
2.各单位及导师,可随时物色招收符合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条件和要求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待国家指标下达后再提出申请。
三、资助指标
    我校2017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可用指标为6个。
四、资助额度
    引进人员的资助额度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年。
    引进人员如有退站,须返还资助经费剩余部分,并按照签订的协议交纳违约金。
五、人员管理
    获资助人员的管理参照国内科研博士后研究人员执行。在站期间公开发布的成果须注明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资助人员。

    附件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17-2018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附件3:《2017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报人选情况表》
    附件4:《中山大学人文社科重要期刊目录2014》
 
                                                                             生命科学学院
                            

(联系人:刘洋冬一,联系电话:84110794,E-mail:liuydy3@mail.sysu.edu.cn)